卢永琇委员:传统村落要“活”好

2019年03月12日 19:49| 作者:常歌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常歌)“我国的传统村落数量多、分布广、特征差异大,但由于缺乏法规保障下的跨部委协调机制,因此资金的统筹使用管理不足,不利于长效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卢永琇对本报记者说。

传统村落是活态的文化遗产,其核心价值既包括物质形态的建筑、生产生活工具、周边山水田林草等自然环境,也包括非物质形态的民俗、乡村生存的知识和智慧等。“因此,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方式,应该与单纯的文物保护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一样。”卢永琇说:“当前,大量村民生活在传统村落中,迫切希望改善生活环境。因此,加强统筹协调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助于延续各民族独特鲜明的文化传统,保持中华文化的完整和多样。”

在现有条件下,应当建立跨部委的传统村落统筹协调制度,设立专门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跨部门统筹协调平台,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管理体系。卢永琇建议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管理办法》应尽快出台,尽早整合各部门的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综合运用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

同时,“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管理体系,明确破坏传统村落行为的追责制度。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负面清单、传统建筑图则等为管理抓手,规范日常管理。”卢永琇建议说:“可适当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预警机制,强化传统村落警告、退出制度的执行力度。让传统村落‘活’下去,‘活’更好。”

编辑:王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