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制度 老有所乐——住滇全国政协委员共议养老产业发展问题

2019年03月13日 20:31| 作者:吕金平 贾磊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 吕金平  通讯员  贾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

数据监测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每年以1000万左右的速度增加;截至2017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亿,占总人口的17.3%,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682万、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3700多万、空巢和独居老人约1亿人。据预测,本世纪中叶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峰值,超过4亿,届时每3—4人中就会有一个老年人,高龄、失能半失能、乃至空巢和独居老人数量将会进一步增加。

面对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如何真正解除养老后顾之忧,住滇全国政协委员们各抒己见、建言献策。

段丽元委员认为,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全覆盖的养老需求,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举措,又是政府统筹稳增长、促改革、填补服务业发展“短板”,拉动内需,增加就业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一举多得之策。

“要加快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段丽元建议尽快建立起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并与商业保险、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相结合,形成多层次长期照护经济保障制度。同时,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医养结合”康复护理服务,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满足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需求。

杨鸿生委员对此持相同态度,他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继养老、医疗保障制度之后,应对保障老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日常生活照料费用支付的一项重要补充性、支柱性制度。目前,国外已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被国外称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的第六大保险制度。我国也于2016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杨鸿生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制定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同时,建议建立医养结合工作联合指导和协调会商机制,卫健、民政、人社等部门密切合作,促使医疗、养老、社保政策有效衔接,打破现行政策界限,消除部门结构性的、组织性的、财务性的界限,统筹做好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设的规划衔接,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满足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需要。

刘卫红委员也建议,要推进生态与保险、旅游、教育、文化、康养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进一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产业投融资渠道,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机制。推进大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亟待引进基础厚、实力强、服务优的保险企业,加快形成产业聚集,推动产生规模效应。

编辑: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