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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洪印委员:职业健康监管需创新

2019年03月20日 09:03 | 作者:张原 李宁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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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关系到职业病防治的成效。按照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承接了全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能调整后,卫生健康部门在承接此项工作中面临诸多挑战。如何更加平稳地承接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杜洪印呼吁,加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力度,努力开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

杜洪印在天津调研时发现,职能划转前,天津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总队6个业务部门42人从事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原安监部门体系由市安监局/执法队、各区安监/执法队、街镇安全办组成,一直下沉到街道,承担日常巡查工作。职能调整后,市应急管理局及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总队仅划转4人至市卫生健康委及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从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且未增加编制。同时,部分区卫健委也已承接职业安全健康职能,但监督人员及编制并未随之增加,各街道安全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不再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

“据我了解,到目前为止,天津市、区两级职业安全健康执法体系尚未建立,无专职或兼职的监督人员从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不利于后续工作开展。”在杜洪印看来,要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增设与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相匹配的编制、人员,以便平稳承接和顺利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制定出台适应我国职业病防治需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明确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条件,指导各省市加强队伍建设。

“创新或优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模式,是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杜洪印建议,研究开展“互联网+“物联网和云平台等新技术在执法监督中的应用,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尽快组织梳理现行有效的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文件,根据轻重缓急,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组织开展修订、整合、废止和发布等工作。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健康 职业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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