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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沂建议制定《对外投资促进法》

22名委员附议

2019年03月26日 14:01 | 作者:李元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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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逐年加快,对外投资的规模与日俱增,对外投资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据统计,目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超过1.8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

全国政协委员、富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沂经过深度调研发现,我国对外投资起步较晚、基础不强,现行的法规仅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审批和外汇管理等部分作了规定,国内目前还未形成一部系统、全面的对外投资基本法。而且现有规定仅侧重于审批和管理,对服务和保护的内容很少提及,甚至部分法律条文还束缚和限制了境外投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对外投资的进一步发展。

为此,王建沂带来了尽快制定和出台《对外投资促进法》的提案建议。

王建沂告诉记者,《对外投资促进法》到了制定和出台的阶段。随着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加大,保护中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法权益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对外投资促进法》到了制定和出台的阶段。

他的呼吁引起了小组内22名委员的共鸣和附议。

委员们认为,加快对外投资的立法工作,制定和出台《对外投资促进法》,支持和规范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促进“走出去”战略的积极实施,保障境外投资企业的平稳、有序发展,实现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对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与影响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王建沂建议:一是制定和出台《对外投资促进法》,坚持国际化原则,与国际普遍通行的规则相衔接;坚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原则,与我国的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国内产业与国际发展统一布局、协同发展;坚持“积极促进、尽力保护、合理监管”的原则,突出“重服务、轻审批限制”的理念;坚持推动我国企业实施全球战略的原则,平等对待国企、民企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统一鼓励措施、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等。二是完善对外投资的税收法律制度,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允许对外投资企业进行境内境外所得互相冲抵,加大对境外投资的减免税力度。同时修订和完善外汇制度。适当放宽外汇管制,拓宽境外投资的资金渠道,赋予企业在外汇资本的运用和结汇方面更多的自由。三是加强政策性机构的信贷支持,由政府和境外投资企业联合出资设立境外投资专项基金,推动重点境外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四是完善审批制度,逐步建立审批许可制及小额境外投资自动许可制。五是建立完整的境外投资信息服务体系,为政府和驻外机构建立境外相关信息发布制度,对企业的境外投资进行指导和服务。六是建立境外投资保险制度,由国家特设“境外投资保险机构”,建立起以承保政治险为险种的对外保险制度。

“我们还应积极促进与更多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增强对外投资企业的信心。同时,充分利用和参与国际投资多边公约和区域性条约,促进缔约双方的互利合作,逐步实现我国投资者在世界市场上的投资自由化,加速我国对外投资事业的发展。”王建沂最后说。

编辑:秦云

关键词:王建沂 对外投资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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