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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谋划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进行“五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岗位收入实行动态增长

2019年04月12日 14:54 |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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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婷)近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天津市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年底,天津市各涉农区全面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天津市日前召开会议,对全市推进这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

《实施方案》指出,在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镇街为范围,对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财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五统一”管理。一是统一人员管理,建立村卫生室岗位人员“区招镇管村用”的管理模式。二是统一业务管理,卫生院明确村卫生室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质控管理。三是统一财务收支管理,村卫生室的财务由卫生院统收统支,诊疗收费标准由卫生院按照物价部门统一定价的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四是统一药品及医疗器械购销管理,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除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医药耗材实行基准价销售。五是统一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卫生院制定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为核心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薪酬。

《实施方案》要求,各区提高一体化村卫生室岗位待遇,制定村卫生室岗位收入标准,并结合实际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一体化村卫生室要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实现医保门诊联网结算;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建立一般诊疗费制度,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控制范围。采取发放生活补助的方式,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卫生 服务 一体化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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