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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西安利之星:老板是奔驰中国董事 马来西亚拿督

2019年04月14日 14:13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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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起底西安利之星:幕后老板是奔驰中国董事、马来西亚拿督

西安女奔驰车主哭诉维权事件持续发酵。而作为漩涡的主角——奔驰4S店西安利之星除了此前回应表示“已与女车主消除误解,达成共识”之外,暂未有最新正式声明。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西安利之星的法定代表人颜健生还是一位马来西亚“拿督”,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多达128家。值得注意的是,颜健生还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

同时,西安利之星此前曾被曝多次因车辆质量问题引发车主维权的事件,2015年至2018年还涉及17起诉讼案例。

利之星法定代表人在奔驰中国担任董事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西安利之星的股东分别为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天鼎有限公司,以80000万人民币为注册资本,成立于2012年5月,法定代表人颜健生。其中,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到75%。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豪华车经销商集团利星行汽车大名鼎鼎,利星行汽车2017年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801.1亿元在2018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中排名第三。

进一步查询启信宝显示,西安利之星的企业类型为外资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为外资公司。值得关注的是,由颜健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多达128家,包括利星行(中国)汽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利星行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高管139家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任职的企业中,多数与利星行相关。这就是说,在诸多利星行旗下的奔驰4S店中,颜健生担任法定代表人,拥有决定性话语权。

同时,颜健生在利星行(中国)汽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利星行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中不仅担任法定代表人,也是这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值得注意的是,颜健生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

除了这些身份之外,马来西亚人颜健生还有一个身份是马来西亚的拿督。在马来西亚,“拿督”头衔是荣誉制度下的一种称号,虽然不具有世袭和封邑的权力,但是一种象征式的终身荣誉身份。

利星行在奔驰拥有相当的话语权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是利星行集团成员。而利星行汽车是在中国成立最早和目前最大的奔驰汽车经销商,也是世界最大的奔驰乘用车经销商集团之一。

新京报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目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由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INSIGHT LEGEND LTD.、戴姆勒股份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持股比例分别为54.08%、25%、20.92%。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现在的法定代表人为刘禹策,也是公司董事长。而刘禹策在10多年前曾是利星行(大连)汽车有限公司、大连中星汽车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2年11月刘禹策退出利星行(大连)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为颜健生。大连中星汽车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在1999年5月由刘禹策变更为GANKHNSENG(即颜健生)。

据媒体此前报道,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组成来看,利星行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享有相当的话语权,就连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北京的办公地点戴姆勒大厦,也是座落于利星行旗下的利星行广场。

质量和暴力售后保养问题频被曝光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西安利之星号称西安最大的奔驰4S店,从开业以来,问题不断频频被曝光,除了汽车质量问题、暴力保养之外,还包括店员卷款逃跑、陌生男子轻易开走百万奔驰车、因欠款遭堵门等等。

例如,2014年6月25日,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的一名店员卷款而逃,约有两千万元被带走,后被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丈八路派出所民警证实确有其事。同年10月,一名男子在西安利之星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轻而易举开走价值近百万元的奔驰ML级新车,虽然此后车被找到,但西安利之星的管理安保问题十分严重。2014年10月,西安利之星欠某客户数千元欠款迟迟未还,该车主驾车堵门。

不过,西安利之星被投诉和诟病最多的,还是所售车辆的质量问题以及暴力售后保养问题。2016年2月5日,一名女车主在西安利之星花48.6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GLC 300,在提车后还没开到家就因故障而导致仪表盘一个黄灯亮起。2016年4月,张先生在西安利之星花260万购买迈巴赫S500,但仅半个月豪车就出现漏油。2017年5月在汽车论坛上,有爆料称西安利之星合格证造假。2018年4月西安高先生花246万购买的奔驰半年之内修5次。

暴力保养也是西安利之星被诟病的问题之一。在汽车之家、天涯等汽车论坛上,网友爆料车辆出现问题后去西安利之星询问原因,但却被告知德国人设计时没考虑中国的现状;在车辆剐蹭后去西安利之星维修,但维修后颜色出现差异,也被告知是正常。

利之星2015至2018年间涉诉讼17起

在西安利之星购车出现问题的车主们,遇到最大的难题就是维权难。新京报记者今天在无讼网上查询发现,从2015年至2018年,有关“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案例达到17起,其中包括6份判决书,11份裁定书,所涉及的基本都是民事买卖合同纠纷。

在11份裁定书中,其中有8份西安利之星作为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结分别对8个人提起诉讼。最终因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裁判结果是按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涉及个人起诉西安利之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有3起。在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文件中一位车主表示在签订销售合同并交付1万元定金之后,被告知需加钱才能提车。

编辑:曾珂

关键词:起底西安利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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