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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整改,不是来自中央环保督查组———湖北省就政协汉江水污染专项民主监督意见拿出整改清单

2019年04月22日 21:24 | 作者:毛丽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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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针对湖北省政协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民主监督意见反映的仙桃市彭场工业园配套管网和襄阳伙牌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滞后问题,记者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取得联系,追踪项目进展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回复,已督促两地加紧推进,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分别将在5月底前和4月底前完成。

记者此次跟踪是源于2月28日,在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出席召开的研究落实《湖北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民主监督意见》专题会议上,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国斌表示,生态环境厅在梳理省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反映的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具体问题中,督促地方环保部门立行立改,所涉10个具体问题中,6个基本整改完成,2个正在整改收尾,2个需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除省生态环境厅外,参加省政府专题会议的还有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等8家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湖北汉江流域10个市(林区)的分管副市长。会议主要事项就是研究并通过《湖北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民主监督意见整改方案》,由分管副省长与省直职能部门和沿江地市林区面对面厘清整改清单,压实责任分工,确保民主监督意见反映的问题整改到位。会议同时还邀请省政协副主席杨玉华及省政协人口与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委员参加,对整改方案监督指导,提出意见。

去年初,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民主监督纳入省政协2018年度协商计划。这次专项民主监督持续近9个月,由两位省政协副主席带队调研湖北汉江流域10个市(林区),重点围绕汉江水污染水质、水生态碎片化、工业污染、水源地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5个方面找问题,并在调查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解剖深层次原因找对策,形成了“一总五专”民主监督意见和调研报告,既指出了短板和问题,也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去年10月底,省政协主席徐立全签发的《湖北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民主监督意见》报省委、省政府后,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曹广晶两次对研究落实政协民主监督意见作出批示。省政府副秘书长胡道银率省政府办公厅、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到省政协,征求省政府办理省政协专项民主监督意见和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落实责任分工的建议。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各级党政机关承担起环保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传导。整改方案根据政协民主监督意见,提出了11条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就22项具体问题列明整改清单表,逐一明确了责任地市及省级督导单位,对口督导整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一一表示将认真落实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和整改方案各项任务。

“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推进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选择,省政协主动围绕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创新举措,达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的目的。我们要以专项民主监督为契机,用更实的举措推进‘绿色汉江’建设。”曹广晶说。

杨玉华说:“2017年7月,根据中央印发的意见,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在办理监督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于政协主席会议审议报送的民主监督意见报告,党委和政府应专题研究,形成办理意见。此次省委、省政府对政协民主监督意见的办理和落实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协协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重要体现。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提高履职质量和水平,继续在汉江生态和水污染防治方面发挥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的作用。”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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