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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一如既往保障获大陆律师职业资格台胞的执业权利

2019年05月15日 14:44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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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 张晓曦 杨程晨)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5日在北京指出,将一如既往保障获得大陆律师职业资格台胞的执业权利,为台湾法律青年学以致用,积极投身大陆法治建设,参与两岸法律服务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建设,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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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

在当天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马晓光介绍了台湾居民参加大陆司法考试的基本情况,并作上述表示。

马晓光指出,今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提出4方面36项司法惠台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要逐步扩大台胞参与司法,为广大台胞投入国家法治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

据介绍,2008年司法部颁布《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并在厦门市和深圳市专门为台湾居民设立集中考区,为台湾居民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服务。2018年,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制定颁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实施办法》,再次明确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以同一方式、同一标准、同等条件参加考试的原则。2018年9月举办的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恰逢台湾居民参加这项考试10周年,台湾考生通过考试人数比往年有大幅度增加。

马晓光表示,迄今已有数千人次报名考试,数百名人员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司法部还连续出台了扩大执业范围等4项法律服务的对台开放政策。他并提到,司法部日前在厦门市为26名参加2018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此外,各地各部门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又有新进展。近期,黑龙江省、云南省、辽宁省沈阳市、浙江省温州市分别推出落实“31条措施”的具体办法,迄今已有包括27个省区市在内的80个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具体落地措施。5月1日起,大陆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根据“31条措施”精神,在大陆的台企和台胞均同等享受相关政策并直接受益。

在台胞参评各类荣誉奖项方面,已有北京、上海、福建、海南、湖北、湖南等地授予多名台胞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在鼓励台胞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由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和台湾戏剧学院青年剧团合作的闽台地方戏《阿搭嫂》,15日起在上海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演出。

编辑:曾珂

关键词:一如既往保障获大陆律师职业资格台胞的执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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