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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畅通消费扶贫的渠道,要这么干

2019年06月11日 09:52 | 作者:李元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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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以“新动能、新消费、新融合”为主题的2019数博会社交电商赋能新经济发展论坛在贵阳市举行。如何推动消费扶贫和精准扶贫成为此次数博会焦点之一。

“消费扶贫一头连着贫困地区,一头连着广阔市场。它最大的特点是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过程:贫困群众需要产品有可销售的渠道,广大消费者需要消费有可保证的品质。消费扶贫人人皆可为,应该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使之‘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科协主席、农工党江西省委会主委史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在史可看来,消费扶贫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农产品上行的比例,有助于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品牌意识,有助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开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实际问题,如部分贫困地区存在“有产无量”现象。贫困地区的农业往往小而散,许多特色产业种植在当地都是以散户形式存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产品数量远低于市场需求量,消费扶贫所产生的作用十分有限。部分贫困地区供应链体系建设不完善。许多贫困地区产品分级、储藏保鲜、快递物流、包装文创等环节较为落后,导致消费者收到的产品和宣传不符合,消费者心理落差很大,对社会公众消费扶贫的积极性造成了负面影响。此外,部分商家借助“消费扶贫”过度煽情,出现“滞销大爷”的恶性营销事件,甚至利用消费者的爱心进行欺骗,这类行为将损害“消费扶贫”政策的长久发展和全体贫困户的整体利益。

那么,如何畅通消费扶贫的渠道?史可表示,要在贫困地区树立诚信经营促脱贫理念,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满意的产品。强化质量安全督查和检验监测,建立基于统一编码标识体系的追溯体系,确保追溯信息的可信度和可追溯性,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同时要加大市场管控力度,加大对虚假市场主体的诚信惩戒,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行为,推动消费扶贫健康发展。

如何实施?史可给出了自己的思考:一是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生产经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村扶贫合作社(产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包销、带销、收购加工贫困户优质农副产品,助力贫困村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因地制宜,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活动,指导贫困县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在贫困地区产品深加工企业基础设施、上行物流交通运输、线上线下进店销售门槛等环节,给予政策性扶持和引导。三是开展消费扶贫产品进机关、产品进商超、产品进社区等模式,在城镇居民集聚区、超市商场、农贸批发市场等场所设立多种形式的“扶贫超市”“扶贫产品直销点”,开设销售贫困村农特产品公益销售专区专柜,为贫困村农产品直销开辟绿色通道,帮助扶贫产品树品牌、拓市场。四是要加快在贫困村推行“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合作社+产业大户+贫困户”等产业脱贫带动模式,鼓励农业品牌企业、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引进先进技术和品牌资源,推广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开展订单式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五是用好地理标志产品、有机产品认证、原产地品牌建设与保护等相关政策,推进贫困地区“三品一标”建设,打造贫困地区名特优产品区域品牌。同时鼓励开展社区支持农业(CSA)的实践,通过跨区域合作和商流再造,以B2B2C解决长距离B2C物流成本过高的问题;通过农旅结合,发展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等“接二(产)连三(产)”的方法,改变贫困地区农产品的形态和性质,促进消费扶贫见实效。

编辑:秦云

关键词:史可 消费扶贫 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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