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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结束了 民国的考试竟然考这些!

2019年06月13日 17:55 | 作者:王继军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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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国《普通考试备要》

民国普通考试备要

民国普通考试备要

图中所示为一本民国二十五年(1936)发行的《普通考试备要》,32开本,总页数340页,由正中书局印行,编写者为董汝舟。该书内容由9个章节及附录部分组成,前面章节侧重叙述了普考各项法规及办理普考与应考普考的手续,后面的附录则提供了各省市普考各类考试的试题。如第一章《普考筹备手续》中,就分4节详尽叙述了如下细节:普考种类、审查应考资格、报名、典试委员会成立及其组织。该《备要》语句切实,不尚空谈,资料翔实,连

各省考试录取官员名单及各省应考人数与录取人数名单都有,对当时应考人及办理考试人员有很好的参考作用。

1929年8月,国民政府颁布《考试法》,1930年1月,成立了考试院。之后,一些具体的考试法规得到陆续颁布。仅就公务员考试种类来看,就有高等考试、普通考试、特种考试三种形式。

民国时期的普通考试是选拔委任公务员的考试,并非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它是省级地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当时省级地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构成具有重大意义。就报考资格看,师范及高中毕业生、具备同等学力者(须经检定考试及格)均可,此外,在教育行政机关服务满3年以上者、高级小学以上的学校教职员也可报考。就考试内容来看,一般有如下几个项目: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国文、地理;宪法;法学;经济学;社会学。不难发现,其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

与普考相比,高等考试是指推荐任职公务员的考试。这是与民国公务员等级分为简任、荐任、委任三层次相对应的。而特种考试,则是指招考公务员中不能适用前两种情况而特别举行的考试,其种类繁多,“计有邮政、电务、盐务、税务、会计、银行、土地、测量、人事行政等40余种。”

了解过去,对比现在。本书的持有者告诉笔者,阅读该《备要》,对国内各大学校的历史、文化教育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编辑:杨岚

关键词:考试 民国 普考 高考 高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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