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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主席丁仲礼:准确把握《条例》要义 为新型政党制度发展完善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2019年06月28日 20:5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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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中共中央专门印发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这是第一部由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条例》着眼新时代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办学的总体要求、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培训目标,集中体现了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鲜明体现了“社院姓社”的办学方向,为做好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提供了方向引领。《条例》还立足于发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明确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应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的要求,这必将有力促进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办学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建设高水平的统一战线政治学院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依托社会主义学院这个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主阵地,努力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力争培养出更多政治坚定、专业突出、群众认同的高素质代表人士,为推进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

在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爱国统一战线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这就要求我们更加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众志成城,凝聚力量,努力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洪流中;要求我们广大党外代表人士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强化自我教育、提升能力素养,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这同时需要社会主义学院根据大统战的新要求,帮助我们培养一支政治方向坚定、参政议政能力较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后备干部队伍。在今后工作中,希望社会主义学院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新内涵、新要义,始终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立院之本、固院之基、强院之魂。和2003年颁布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相比,《条例》在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性质定位、工作方针、基本任务、领导体制、管理机制、功能作用等方面,无疑都作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规定,蕴含了更加丰富的新精神,也作出了新的工作部署。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确保社会主义学院的办学方向不偏,进一步发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赋予社会主义学院更加完备的功能作用,为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和统一战线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不断探索统战教育培训规律和办学治院规律,始终坚持教学和科研相辅相成、理论和实践共同推进。强化社会主义学院的科研功能,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无论是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统一战线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还是对于教学方式方法的研究,都对提高社会主义学院教学质量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多年以来,社会主义学院在科研方面一直不懈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有效经验,《条例》对社会主义学院开展科研工作的强调,既是对其前期工作的高度肯定,也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科研基础性作用的高度重视。同时,社会主义学院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都是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在社会主义学院接受培训的也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与者、实践者,社会主义学院应该更加注重实践教学及实践与科研的相互促进,做好理论创新,打好理论基础,进一步推进教学工作和智库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是坚持“联合党校联合办”的方针,发挥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社会主义学院是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平台,有效推动了统一战线成员自觉投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发挥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条例》的颁布,突出了统一战线成员的主体地位。“联合党校联合办”,在新型政党制度的大格局中,社会主义学院要进一步密切与统一战线各领域成员特别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交流,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参与,共同把学院建设好。民盟作为统一战线重要成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将以办好社会主义学院为己任,大力支持学院工作,并以社会主义学院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平台,搞好双向交流、推进合作共事,为新型政党制度和统一战线事业在新时代取得新发展作出更大努力。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学院 社会主义 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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