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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建设工程与PPP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9年07月22日 20:24 | 作者:杨朝英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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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 杨朝英)7月19日,“境内外建设工程与PPP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本次会议由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和天津大学国际工程管理学院联合主办。来自建设工程和PPP行业的30余位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就国内外建设工程和PPP领域的前沿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会议由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叶万和先生主持。叶万和先生是我国PPP立法专家、建设工程法律专家。他在会议上介绍说,在我国国际化进程不断走向深入、“一带一路”倡议加速推进的背景下,理论界和实务界就建设工程和PPP领域的前沿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召开本次会议的宗旨是,推动工程、法律等不同领域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的密切合作,加强跨领域学科的交叉研究,以应对新形势下建设工程和PPP发展的重大挑战。

本次会议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的研讨主题为“境内外建设工程前沿法律问题”,第二部分的研讨主题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前沿法律问题”。

在“境内外建设工程前沿法律问题”部分,中信国际合作公司前总经理、清华大学客座教授田威先生基于“SWOT”框架,对中国建筑企业开展国际工程项目的优势和劣势进行了详细论述,并对海外投资、PPP和投建营一体化提出了建议。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丁建勇先生从基本数据、程序启动、鉴定费用、质证四个方面,对工程仲裁案件中的造价鉴定问题进行了介绍。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陈建博士介绍了仲裁理论与实务的互动对建设工程的积极意义,并指出仲裁解决建设工程争议具有天然的优势、中国仲裁可以为建设工程企业的国际化经营保驾护航。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印立先生阐述了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管理的新思维,介绍了我国推行工程总承包应树立的基本理念,分析了我国工程总承包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业主和承包商均应转变思路,提倡新理念,在实践操作中因地制宜,避免生搬硬套。

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前沿法律问题”部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专家李茂年博士结合《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详细阐述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与PPP的关系。天津大学王秀芹教授详细分析了国际PPP项目的融资模式选择,系统比较了传统的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的优劣,建议投资额较高的PPP项目选择项目融资的模式。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石伟博士通过实证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17个PPP争议项目,总结了导致争议的关键原因,并就中国企业开展PPP项目的法律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议。清华大学王守清教授详细论述了我国PPP相关的前沿和难点问题,介绍了PPP四个相互关联的核心原则、我国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宏观问题、我国推广PPP中存在的问题、中国PPP与西方PPP的主要差异等。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不仅大力地推动了国内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合作,为学者和实务界共同讨论国内外建设工程和PPP领域的前沿法律问题提供了平台。同时,本次会议促进了专家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增进了彼此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加强了跨学科领域的交叉研究,为境内外建设工程和PPP项目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ppp 工程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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