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外交部吁赴伊朗旅游务必尊重当地风俗 女士须戴头巾

2019年07月30日 20:37 | 来源:中国侨网
分享到: 

中国侨网7月30日电 据中国领事服务网消息,根据伊朗官方消息,自2019年7月16日起,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人员赴伊朗旅游观光和商务访问可免签入境,每次入境后可停留21天。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伊朗大使馆提醒赴伊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 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女士(学前儿童除外)须戴头巾,穿长袖、盖过臀部、宽松、不透明的上衣或风衣,不要显露腿及脚腕部位。男士不要穿背心或短裤外出。禁酒,忌食猪肉、狗肉。穆斯林斋月期间,即使非穆斯林也不能白天(日出后至日落前)在公开场合饮食或吸烟。异性之间一般不主动握手。

二、 避免独自前往偏僻地区。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是护照,勿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为确保安全,尽量不要选择从阿富汗、巴基斯坦、伊拉克与伊朗接壤的陆路口岸入出境。

三、 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在政府机构、警察部门、军事管理区及游行集会场所等敏感区域照相。不要使用GPS、对讲机等设备。

四、 伊朗是地震多发区,曾多次发生强震。建议提前学习防震知识。伊朗夏季炎热高温,应注意防暑。

五、 在伊朗不能使用银联(UnionPay)、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等信用卡及旅行支票。兑换外汇时应先了解相关汇率比价,避免上当受骗。

六、 伊朗不准携带入出境的物品包括:含酒精的饮料、猪肉及相关制品、赌具、迷幻药物、武器、弹药、爆炸品、色情书刊、诋毁伊斯兰教和伊朗国家形象的书籍和音像制品。

七、 建议赴伊朗的中国公民事先购买旅行保险。

伊朗官方紧急求助电话:

火警:125

警察:110

急救:115

中国驻伊朗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98-9122176035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

+86-10-12308;+86-10-59913991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伊朗 外交部 尊重 女士 须戴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