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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 行稳方能致远

2019年08月01日 17:02 | 作者:郝艳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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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海率先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层次、多主体的社会事务,需要社会各界齐心协力,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加以推动。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只有人人自觉遵守规则,按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投放,才能解决好垃圾分类处理的源头性、基础性环节。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形成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养成“减量、循环、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使广大民众成为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和利用的主力军。

其次,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形成长效机制。最新颁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对垃圾分类的制度仍旧只是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各地在实施该方案的过程中,应当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细化强制垃圾分类的流程和监管措施。通过垃圾分类相关法律的制定和颁布,对个人形成有效的约束,将居民的源头分类投放责任落到实处,从而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垃圾分类规则,使垃圾分类方案具有切实可操作性。要加大对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收运企业“混装混运”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逐出市场。强化管理与执法的联动,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管理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再次,要加大投入,做好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为确保已经仔细分类投放的垃圾能按照各成分预定路径走向归宿,首先要配备齐全各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清楚标明相关标志。对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进行改造以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改进收运方式,如实施推广“垃圾日历”对垃圾进行定时分类回收。分类和分时回收,是被公认为垃圾分类做得最为成功的日本等国的成功经验。特别是要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其次,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

此外,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分类 垃圾 生活 回收 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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