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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文件

2019年08月02日 09:27 | 作者:吴志红 刘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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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成都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成都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旗帜鲜明地鼓励公职人员在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大胆开展工作,与民营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正常接触、阳光交往,为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排忧解难。

搭建阳光的政商沟通渠道。细化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邀请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担任特约监察员、参加听证会和论证会、参与涉企政策意见征求和政策评估等,加强政企沟通联系,助推企业发展。

坚持严管厚爱。设立“成都市服务民营企业监督举报专区”,对民营企业维权举报集中受理、限时办结并及时反馈。严肃查处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强化容错纠错机制,对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出于公心、不涉私利、担当尽责,因敢闯敢试、敢抓敢管而出现工作失误或错误的组织和个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意见》明确,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切实担负起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加强对重商、尊商、亲商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意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响应“五个倡导”:倡导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深化认识、增强信心,抢抓发展机遇;倡导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实干担当,积极参与重大建设;倡导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积极发声、建言献策,加强沟通对接;倡导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崇廉尚洁、遵章守法,不搞利益输送;倡导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实守信、依法治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吴志红 刘艳)

编辑:秦云

关键词:成都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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