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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苏检方分别对两名厅官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年09月16日 16:44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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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检方依法分别对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林玉成(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胥家鸣(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林玉成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林玉成(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玉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林玉成在担任辉南县委副书记、县长,辉南县委书记,白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兼),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党委书记、主任,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胥家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胥家鸣(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胥家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胥家鸣利用担任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服务中心主任、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李泽杰

关键词:涉嫌 提起公诉 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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