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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哨 部门到 咋实现?

——北京市政协助推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侧记

2019年09月17日 17:26 | 作者:李敏杰 赖仁杰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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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工作处于城市工作第一线,是落实党的大政方针和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是城市治理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枢纽,是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是落实北京市委提出的“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进一步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今年北京市政协的一项重点协商议题。

北京市政协根据这一主题,围绕“向党建引领深化”“向街道(乡镇)体制改革深化”“向社区治理深化”“向受理市民诉求、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深化”四个重点,开展专项调研。

“综合执法队人员年龄偏大,部门之间衔接还不够,街道的权力实施细则落实不到位!”在北京市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向街道(乡镇)体制改革深化”专项调研讨论会上,北京市西城区广内街道党工委书记彭秀颖一点儿也没避讳谈及问题。作为北京市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试点街道之一,广内街道在实际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被摆到了会议桌面儿上。

可诸如上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如何解呢?

“街道是政府的派出机构,职责是做好‘侦察兵’,主要的工作任务是代替政府去了解基层的问题,然后通过‘吹哨报到’把问题解决了。” 北京市政协常委、民盟市委专职副主委宋慰祖认为,要讨论街道的体制改革,首先要把街道的性质确定下来。

“现在的问题在于街道办工作人员能够看到违法行为,但他们没有执法权,解决不了问题。”北京市政协委员、房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廖春迎认为,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把一部分法律赋予政府的职责从职能局室切割下来放到街道办,让街道办有职有权,能够以自已的名义去执法,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只有这样,老百姓才能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人民政府就在他们身边。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丰台区政协主席刘宇对此十分赞同。他表示解决问题首先是各局室的责任,不能形成“局室考核街道,街道天天干活”的尴尬局面。要先把各局室和街道的职权分清,做到先分清责任,然后再下放权力。

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任何一个“零件”缺位失灵,都会影响管理效果。如何监督下放权力实施的公正性、合法性?如何防止滥用权力?北京市政协常委、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院长魏崇新提出了问题,也给出了解决方案。他认为,下放到街道的权力一定要有边界、有权限。他建议,要加强对基层街道干部及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素质、服务素质、品德素质的培养和教育。作为一名“老委员”,十二届北京市政协常委,原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周继东认为,在科学合理确定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的基础上,应建立街道与其他执法机关协调配合的常态机制,确保城市管理无缝衔接。

“对街道的赋权要和他们的能力相匹配,应本着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切实发挥街道工作人员的作用。”北京市政协常委、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柴文忠认为,街道要解决的主要是缺水断电、暖气不热等一个个易识别、易反弹、好解决的“面”上问题,而不是深层次的技术问题。他同时建议,还要把年富力强的后备干部下沉到有难点、热点问题的基层去锻炼。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街道 北京市 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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