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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记| 我与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

2019年09月21日 07:25 | 作者:陆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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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组织上决定让我作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代表团的正式代表参加人民政协一届全体会议。这个大会是一个划时代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会,我作为代表受全国几千万青年的委托,同党和国家领导人、各进步民主党派以及关心祖国前途的仁人志士共商国是,讨论国家的未来,心情万分激动,同时也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参加这次大会的青年团代表共12名(其中正式代表10人,候补代表2人)。冯文彬同志担任代表团团长。

这次大会是一次发扬民主的大会,对一些重大问题,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什么都可以讲。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负责任的态度,对会议的文件字斟句酌,民主气氛空前浓厚。当然讨论中也有一些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但经过充分讨论后都达到了一致。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思想一致、团结一致。

我记得在讨论共同纲领时,会上有些代表认为新民主主义是一种过渡的社会形态,我们国家必然要向着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发展,在共同纲领上应明确写上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过渡。

实际上我也有这种看法,但听了周恩来同志的讲话后,我改变了这种看法。周恩来同志在共同纲领起草小组作报告时曾说:“总纲讨论中,曾有一种意见,以为我们既然承认新民主主义是一个过渡性质的阶段,一定要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阶段发展,因此总纲中就应该明确地把这个前途规定出来。筹备会讨论中,大家认为这个前途是肯定的,毫无疑问的,但应该经过解释、宣传、特别是实践来证明给全国人民看,只有全国人民在自己的实践中认识到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会真正承认它,并愿意全心全意为它奋斗。所以现在暂时不写出来,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郑重地看待它,而且这个纲领中经济的部分里面,已经规定要在实际上保证向这个前途走去。”

他的一番解释,大家都觉得非常有道理,同时从中也看到了我党的实事求是精神。

(陆平,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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