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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1949——1952)

2019年09月21日 07:2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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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本届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五人、常务委员二十八人和秘书长的名单。此外,会议通过“以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的国庆纪念日”的建议案,决定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纳施行。

1950年

4月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了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作的《关于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报告》;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

10月24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讨论抗美援朝问题。会议由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主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作了《抗美援朝,保卫和平》的报告。会议经过讨论,最后一致赞成组织志愿军援助朝鲜。

1951年

4月,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的高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成立参加三大运动筹备委员会,负责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参加三大运动的工作。

1952年

1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处主任陈叔通关于筹备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各事项的报告,修正通过《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代表会议组织条例》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代表会议地区代表产生办法》。

1952年

1月2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彭真所作的关于起草惩治贪污条例的报告,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修正草案)》。

3月,政协全国委员会公布《颁发抗美援朝纪念章办法》,随即向在朝鲜境内参加抗美援朝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及其他一切人员颁发了抗美援朝纪念章。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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