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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2019年11月05日 16:03 | 来源:中国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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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民政局出台《贯彻落实〈福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该市采取系列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该市明确,将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一次性开办补助包括:自建用房且核定养老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一次性开办补助12000元;租赁用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且核定养老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一次性开办补助6000元。床位运营补贴则是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每年每床不低于2200元的补贴。
同时,将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失能老年人的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标准提高为每年每床2400元;营利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30%以上的,以实际入住的失能老年人数统计,享受同等标准的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民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供失能老年人照料服务的,以实际入住的失能老年人数统计,按年平均人数给予每年每床1200元护理补贴。


编辑:刘畅

关键词:养老 床位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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