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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森林城市建设向深度广度延伸

我国新增28个国家森林城市 总数达194个

2019年11月15日 17:14 | 作者:王硕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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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河南11月15日电(记者 王硕)11月15日,2019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河南信阳召开。会议授予北京市延庆区等28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我国国家森林城市达194个。全国政协副主席、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主任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斌指出,森林城市建设开展15年来,取得显著成效。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城市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准确把握森林城市建设的着力点,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扩大城市生态空间,丰富生态产品供给,弘扬优秀生态文化,高质量推进森林城市建设。要扎实推进关注森林活动,加强制度和组织建设,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凝智力、添助力、增合力,为推动城乡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李伟在致辞中表示,多年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在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的组织领导下,成功搭建了森林城市建设交流平台,为推动森林城市建设加快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作出了积极贡献。未来将与各省(区、市)政协人资环系统共同认真贯彻落实关注森林活动2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加快健全完善省级关注森林活动组织,确保这项工作在今年底取得明显进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指出,要全面推动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让更多城市加入全国创森行列,积极开展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实现城市内、城市周边和城市之间全覆盖;全面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使森林城市建设不断向深度广度延伸。要坚持科学绿化,注重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坚持把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物配置多样化等科学理念落到实处,坚决反对贪大求洋、大树进城、搞奇花异草等错误做法。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退出机制,使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更加完整,建设考评机制更加科学,创森效果更加持久有效。

今年是森林城市建设15周年。15年来,森林城市建设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森林城市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科学推进的新阶段。目前,全国已有387个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19个省份开展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11个省份开展了森林城市群建设,形成了跨区域、覆盖城乡的建设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城市建设之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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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肺 鲍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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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茶山 国家林草局供图

据统计,每个创森城市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0.5%以上,城市生态空间不断扩大,城市群自然生态功能、区域发展生态承载力不断提升,为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推动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生态支撑。森林城市建设始终坚持绿化为民、绿化惠民理念,积极推进森林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生态产业,促进了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创森城市居民支持率和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5%以上。森林城市建设增强了全民生态意识,成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全面展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驻会副主任高波参加会议。

编辑:秦云

关键词:森林 城市 城市建设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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