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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现身说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民心所向”

2019年11月25日 13:12 | 作者:罗韦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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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年初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李学朋的企业被倒逼进行技术改造,已经花了上亿元。本是一件糟心事,现在的他却经常主动跟朋友讲这件事,没有抱怨,而是说“很值得”。

原来,他的公司通过与专业机构、高校合作,用高温燃烧法解决了谷氨酸行业烟气治理的大难题。而且,该高温燃烧法申报国家专利,目前已取得专利审查合格通知书。

李学朋跟调研组说,他感谢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充分保护了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他还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民心所向。”

在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时,调研组还听到了这样一个案例: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扎罗木得村,一个村民因为大量捕杀麻雀被检察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个村民告诉调研组,自己也是成为被告人以后才知道捕杀麻雀违法,他这两年在村里和打工的地方及时阻止了一些捕鸟行为。

9月3日至5日,全国政协调研组在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期间听了大量检察公益诉讼案例,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取得良好效果,经验值得总结。

如何通过宣传报道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调研组呼吁:“要更有效地用案例向社会讲好检察公益诉讼故事,为深化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好、实现好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宣传公益诉讼,要打好公益广告。”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副局长马正其认为,宣传检察机关“12309”服务平台的公益广告,应该像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12315”的公益广告语一般简洁生动,让群众熟知。

参加调研的新闻出版界委员李学梅是北京日报社北京新闻编辑部主任。在她看来,媒体报道的公益诉讼案例比较“干瘪”,其中反映检察院的工作比较多,反映案子本身尤其是群众关心的问题比较少。

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设,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李学梅认为,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需要在宣传方法以及案例的选择上下足功夫,要抓住典型案例,利用案件的影响性、故事性,传播检察好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网易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丁磊也认为,媒体目前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还不够,“谁为什么事情怎么诉,很多人还不清楚。”

“不能刷标语,要讲故事。”在丁磊看来,调研中了解到的公益诉讼案件都处理得比较好。他建议,注重用新媒体宣传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可以通过短视频告诉大家,什么事情是可以采取公益诉讼的、公益诉讼的效果是怎么样的、该如何提供线索等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物理环境检测室主任温香彩等调研组成员建议:“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传递公益保护理念,凝聚公益诉讼合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发展”……

此外,调研组也呼吁通过宣传报道,及时纠正社会上的一些错误观念。

比如,有人问:既然是公益诉讼,为什么不到法庭上见、分个是非?既然政府做错了,为什么不一锤定音判政府败诉?

其实,是非对错,也不是一定要到法庭上才能分清楚,公益问题解决得越早越好。对政府来说,无论检察机关是否介入办案,保护公益都是分内的活;对检察机关来说,解决公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才是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使命和初心。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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