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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叶总关情 点滴见初心——记江苏省九、十、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汪旭东

2019年12月17日 22:05 | 来源:江苏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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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在汪旭东身上,标签很多,但是,无论何时,他都始终牢记一名政协委员的责任和担当,始终不忘参政议政、履职为民的初心。

政协委员不仅是荣誉

更是责任和担当

“政协委员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和担当”是汪旭东一直坚守的原则。自2003年担任省政协委员至今,汪旭东共撰写提案70多件,4次在政协全体委员大会上发言,收获了不少赞誉。

作为一名律师,汪旭东撰写提案往往具有浓郁的“专业”特色。他提交的《法庭应当为律师庭审结束后及时复制庭审笔录提供保障》提案,被江苏省高院采纳并专门作出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的内容之外,所有庭审笔录在庭审结束后都允许律师及时复制。这在全国尚属首例,改变了律师和当事人参与司法审判的方式,推动了司法公开,更提高了律师参与案件代理或辩护质量,受到一致好评。

一次,汪旭东得知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无法缴纳社保,刑满释放后也无法续保,既影响刑满释放回归社会的融入感,也增加了国家和社会的负担。他立即着手收集材料,撰写了《解决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社保缴纳问题》,该提案被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和采纳,有效解决了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和刑满释放后的社保缴纳问题。

做一名有作为的律师

1994年,汪旭东组建了江苏首家以知识产权为服务内容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之后,他多年工作在知识产权法律一线,先后获得南京市“优秀律师”,江苏省“优秀律师”“知名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2007年被确立为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培养人才。同年,汪旭东被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人事部、原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联合表彰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在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中,汪旭东处理了一大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社会影响,以及在法律界有重要法律价值和意义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上,推动了确认不侵权诉讼制度的确立,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在商标代理问题上的努力,直接促成了我国律师可以直接从事商标代理法律服务制度的确立;在专利法律服务上,促成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适用等同原则判例的形成,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原则,所代理的中国科学技术仲裁第一案,为我国知识产权仲裁和司法程序衔接,提供了实践典范;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50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第1和第6件典型案件,均由汪旭东代理。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公布的2012年度10大创新型知识产权案件中,有2件是汪旭东代理的案件。“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符合国情、勇于创新”,让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体现法律精神,实现法律价值,发挥法律作用,展现法律魅力,是汪旭东多年法律工作的基本原则,也让汪旭东实现了从法律工作者转变为同行尊敬的法律精神传播者。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首诗是汪旭东最喜欢的。一枝一叶关乎情,点点滴滴见初心。在委员履职道路上,他提交每份提案,内容虽有不同、领域亦有差别,但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却是一致的,坚持问题导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反映民情民意,解决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盲点问题,提出真知灼见,用真心、真情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政协委员的信任,交出了一份出色的履职答卷。


编辑:张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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