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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热议:相互宝拥抱监管,怎么管,怎么干?

2019年12月24日 10:3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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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宝是信用互助的创新。在其之前,没有公司靠信用互助形式来保障大病。从社会组织看,相互宝是具有时代特点的一种创新。”谈及此,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这样说。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本质就是保险。相互宝利用信用实现了保障创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这样说。

“相互宝和一般保险完全不同。是用科技支撑的大病保障,举手之劳,致广大,而敬精微。社保短板存在,现在60%以上的相互宝客户来自三线以下城市,贫困地区要加快普及互助保险,人有旦夕祸福,相互宝为发展不平衡的地区提供了向善向美的力量。同时,这种保障形式也要走出国门,我愿意做永远的推销员。”全国政协常委、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这样表示。

“相互宝是新时代互联网发展造就的新事物。从监管角度看,如果没人管,出了问题将影响社会稳定,因此需要有人来管,与其晚管,不如早管。但管的力度很重要,如果管死了,也不是好事。从长期角度看,应当防患于未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这样表示。他同时建议,既应该仔细分析网络互助的潜在风险,又应该给网络互助下个定义:“从我对网络互助的研究来看,我觉得网络互助与传统保险既有一些完全不同的地方,又有一些相同的特征,我把它看做是一种‘类保险’,应该纳入监管框架,既不应让它放任自流,又不应把它一棒子打死。总之,我们应该拥抱新事物,让百姓得到实惠,让它成为‘大社保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是新事物就要接受各界的质疑。比如有人说,如果哪天相互宝不干了,会不会让一路跟随的参与者失去一种保障,同时这些人已经错过了最佳的购买商业保险的时间。

“蚂蚁一直在创新,我在思考的话题是创新和规范的平衡术。建议为自己正名。按传统保险合同规定,要先缴费,之后保险合同成立,相互保则是后付费,且是C2C(客户直接对客户),综合考虑,我认为要走向规范,同时不要影响自身的创新理念,要走出自己的路。”周延礼这样表示。

编辑:秦云

关键词:相互 管, 监管 互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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