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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成: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调解机制的建议

2020年01月05日 20:2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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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成委员在大会上发言 (1)

发言人季成系致公党东城区委委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高级合伙人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我发言的题目是《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调解机制的建议》。

2019年,东城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一意见的实施,在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积极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首善之区建设工作中,行政调解为切实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东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目前行政调解推进过程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行政调解的宣传力度尚不到位;二是行政调解缺乏明确的考核标准;三是行政调解队伍有待于提高强化。

为此我们建议:

一、 加大行政调解宣传力度

针对全区有关部门开展行政调解业务培训,并下发行政调解有关学习材料,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其他手段开展行政调解宣传,引导当事群众通过行政调解途径解决矛盾纠纷。行政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重要渠道,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了解行政调解,支持并选择行政调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细化行政调解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报表及统计口径,细化统计指标,督促按时报送。各单位对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争议应具体细化完成时间表,以便及时跟进,全面评估调解成果。要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档案。

二、 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考核制度

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考核制度,对东城区各单位行政调解工作进行考核。各部门要建立行政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矛盾化解具体目标,对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争议,及时跟踪调解进展,全面评估调解效果。对重大行政争议,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重点研究解决措施,抓好落实工作。对不积极主动配合行政调解工作、不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问责。

三、 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

建立行政调解人员遴选机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行政调解接待、指导、培训、协调等工作。各部门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行政调解工作队伍中去,可以建立专、兼职行政调解工作人员队伍,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政府可根据行政调解工作任务的需要和特点,充分利用司法、行政、专家学者等各种资源,通过培训等形式,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总之,构建以行政调解为主导的行政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政府职能调整、行政模式转换的现代行政趋势的必然要求。行政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形式,是行政主体管理社会事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可缺少的行政手段。政府部门采取行政调解方式解决处理社会上大量产生的源头性矛盾,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优势,也必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出更大作用。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行政 调解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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