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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矛盾转化背景下人民政协的新作为

2020年01月08日 09:26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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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淑萍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全社会发展阶段上的总体状况,规定着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对党制定新时代的战略方针产生直接影响,也必然不同程度地反映到人民政协工作中,激发人民政协的潜在活力,在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上发挥出强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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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矛盾的转化对新时代政协工作的影响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必然会对人民政协工作产生深刻的影响。

(一)协商民主赋予了主要矛盾转化背景下人民政协工作无穷的活力和丰富的潜力

新的社会矛盾不仅要以物质文化需要为基础和前提,而且还包括人们的主观价值判断和选择,由于所处群体、阶层、地位、身份和社会角色的千差万别,人们常常从自己是否感到“满意”来理解美好生活。某些领域有限度的财力投入与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之间的矛盾、社会评价跟个体感受之间的差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管理(领导)者阶层在工作中的缺点和改革中某些具体措施的失误等,都会使部分群众产生某种不满和失望情绪。这些问题和失误解决不好就会走向事物的反面,使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呈现出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强的特征,这为人民政协提供了发挥自身优势的空间和舞台。人民政协一方面要承认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依然存在,生产力在某些方面、某些领域依然比较落后,贫富之间的矛盾冲突,浪费、不公平等负面效应依然存在。另一方面以最大的包容性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协商,努力解决新时代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把“听民声、诉民愿、释民惑”与政府部门“帮民困、解民忧、纾民怨”实现无缝对接,从而为中国的政治稳定和力量凝聚提供平台、奉献智慧。

(二)主要矛盾的转化是人民政协发挥优势、彰显功能价值的重要依据

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历来是人民政协的光荣传统。主要矛盾的转化为人民政协展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和时代价值提供了广阔空间,在中国政治体制框架中,只有人民政协工作非常宽泛地包涵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以及社会各界的内部关系,围绕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抓住提升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水平的“牛鼻子”,为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彰显功能价值,用共同奋斗目标聚精会神、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凝心聚魂、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汇智聚力,把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同政协工作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实现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最广泛的团结,为进一步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找准方位、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提供重要的依据。

二、 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新时代政协工作提供新任务和新要求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主要矛盾转化对新时代政协工作提出的任务将会更重、责任更大、要求更高。

(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人民政协的要求

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加多样化,比如“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这些需要是多样化、差异化、多变性、个性化、多层次、复杂化的。人民政协一方面要把谋划新时代目标定位在不同区域的各族群众接受教育、就业、居住、出行、收入、健康、生活质量等系列民生问题得到不断改善,助推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城乡区域差距不断缩小,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为大大提升人民需要的层次提供更加广泛的力量支持。另一方面要把探索协商民主的新形式、新方法,特别是使协商民主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向社区延伸,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出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的最大同心圆。新时代“三农”问题依然是现代化建设需要及时补上的短板,公平正义依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完成的重要任务之一,不同群体的具体利益依然呈现出明显的差别,人民利益需求和价值取向依然多样化,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措施被群众充分理解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人民政协充分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和各方积极性,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对人民政协的要求

现阶段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不仅体现为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也包括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发展的机会、三农问题、产业结构调整、收入差距扩大、分配领域不公等一系列命题。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需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关注环境污染、教育卫生、医疗保障、社会治安、政府廉洁和国际地位等一系列公共事务。通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可以在不同社会群体间寻求不同意见的最大公约数,弥补票决民主难以弥合的多数与少数之间意见分歧的不足,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规避非理性因素影响下的仓促决策和短期行为,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还需要人民政协运用统一战线理念开展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实现中国梦,防范重大风险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

新形势下,如果利益关系协调不好、各种矛盾处理不好,就会导致问题激化,严重的就会影响发展进程。防控风险、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人民政协合力推进,有许多问题需要人民政协积极开展批评监督,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人民政协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以协商民主凝聚强大正能量,以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新活力,对各种风险源既要有监督之形,又要有监督之实,推动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

三、 彰显新时代主要矛盾转化下人民政协的新作为

追求发展上的平衡和充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会出现的现象。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开展,需要用发展的思维,通过健全和完善一系列制度进而达到凝心聚力的作用。通过制度设计,凝聚力量,促进发展上的平衡和充分。

(一)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做好调研工作

调研是新时代提高人民政协工作水平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要切实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必须把调研置于新的历史方位和政协所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中去谋划,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找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一要通过调研清楚今天的中国存在哪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哪些是短期的那些又是长期的。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长期战略。二要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结合人民政协工作重心调研,增强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要围绕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结合本地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选主题、定规划,紧密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开展各具地方特色的政协调研活动。

(二)聚焦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建言献策

目前,我国发展的不平衡主要体现为三大不平衡:领域不平衡、区域不平衡、群体不平衡。一切矛盾都可以在利益这个问题上找到它的根源。如果在未来发展中不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的“获得感”建立在另一部分地区、另一部分人的“失落感”甚至“被剥夺感”基础上,就会造成不同区域社会群体、阶层对立,甚至社会被撕裂。人民政协是建立在共同目标与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联盟,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的利益,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重点建言献策理应成为人民政协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惟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向着共同的目标前进,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最深厚的伟力。

(三)聚焦协商凝聚共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多元参与的生动格局

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这意味着人民政协在提高建言资政水平的同时,还要履行好“凝聚共识”的主要职能。人民政协通过包容性、广泛性、参与性、多样性、灵活性、引导性的优势,用好专门协商机构平台凝聚共识,无疑契合了国家治理体系多元参与、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人民政协要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面向联系的界别与群众,就他们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适时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探索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等新的协商形式,注重线上互动和线下沟通,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也关照少数人的合理诉求,推动“有事好商量”式的民主协商成为中国的社会共识。

(四)聚焦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畅通利益表达诉求机制

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最新理念写入《决定》,这是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与拓展,为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指引。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体制机制是关键。人民群众之所以期待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这与我国整体设计(包括人民政协工作的制度设计)的制度有关。比如,我国的各级政协在界别的设置上,缺少联系基层群众的界别,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决定了人民政协工作要有深层次的制度思考,通过搭建协作平台、拓宽协作渠道、创新协作方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互益。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手段,把全体人民利益作为重要考量,通过民主法治的方法健全和完善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和诉求机制,让不同的利益群体代表各自利益,通过制度建设推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系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人民政协 工作 主要矛盾 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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