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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不再无法可依

2020年01月10日 09:49 | 作者:王金晶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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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啦。

《条例》在总结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以政府立法形式,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打造公平开放、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基本遵循。这也标志着中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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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目的在于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疏堵点、解难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受访委员认为,该行政法规的施行,必将有利于我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有序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格局的形成。

中央屡出实招为民企发展纾困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施行与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相辅相成,在制度设计上给予民营经济更有含金量的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联主席陈双坚信,这一举措必将促进民营经济在更宽领域创新创造更强的活力,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北京,中关村是民营科技企业的聚集地,也是创新创业的增长极。据陈双介绍,2019年北京全市新增减税降费约1800亿元,其中海淀区减税降费约450亿元。

陈双表示,现在,中关村培育出了一批以百度、小米、今日头条等为代表的民营企业,目前这些企业都在向国际化发展。我们可以预见,在中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指引下,它们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良机,将以更加稳健的步伐迈向国际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福建省委会主委吴志明一直十分关注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他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最重要的是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

在吴志明看来,民营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银企间信息不对称、市场缺乏完善担保制度、金融部门供给侧改革不到位是民营企业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主要原因。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这让吴志明感到十分振奋。

对此,他建议,一方面,对于有发展前景的优势行业、优质企业,政府可以建立分担风险机制,化解缓冲银行贷款风险,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还应不断增加银企间信息对称。在加强银行和税务部门合作力度、不断推动“银税互动”工程向纵深发展的基础上,应用区块链技术、金融科技等手段,进一步整合统计、司法、工商、海关、电力、社保等大数据平台,通过采集中小微企业各种信息,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高透明度,增强真实性,弥补中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规范的缺陷。对诚信纳税中小微企业尝试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支持,缩短放贷时间提高放贷效率,强化守信激励并形成良性循环。

吴志明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必将促进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服务中小微企业长效机制的形成。

民营企业家充满期待

这次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引起企业家们的广泛关注。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志起未来咨询集团创始人李志起表示,这部集成了多方有益经验的法规,必将让全国营商环境得到普遍提升。这部法规的出台正当其时。

一段时期以来,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与国企和外资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营企业家投资的信心和把企业持续经营下去的决心。李志起认为,有了这个条例就可以从根本上打消民营企业家的这些顾虑。

为什么民营企业家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特别重视呢?

李志起解释道,这是我国第一次把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一部成型的法规。这一法规的实施具有强制性和普适性,对民营企业家来说,在中国无论在哪投资、事业发展到哪个地方都可以得到保护,可以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对于政府来说,《条例》的施行也成为一个有法可依的行为规范,对施政者提供了一个特别好的框架。

正在参加蚌埠市两会的政协委员们也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展开了热议。蚌埠市政协委员、安徽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娜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工商联界别的委员们都非常关注这个条例。她个人今年的政协提案就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两个健康”展开的。

李娜认为,在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同时,也要重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将维护民营企业权益落到实处。

她建议,设立地方企业维权中心,聘请委员对职能部门评估,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监督落实情况。对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

南京市政协委员、金陵金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楠也表示,《条例》从营商环境入手、从制度层面着眼、从服务层面提升、从门槛层面破局,并承诺减税降费,为民营企业在体制性障碍的清除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相信此次《条例》的施行必将对推动各省、市出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民营企业的春天真的到来了。”

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施行,李志起表达了自己的期待。“我们希望这个《条例》能在全国范围内扎扎实实地推广、学习和贯彻,学习《条例》不仅仅是民营企业家这个群体,更重要的应是落实政策的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人员;在《条例》总体的规范之外还希望能够出台地方版本,因为地方政府做出的有益探索,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基本《条例》;我们还希望《条例》出台以后,相关监察部门要对《条例》执行情况做出定期评估,这样才能让《条例》更具生命力和约束力。”

地方配套法规陆续出台

2020年第一个工作日,上海市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暨投资促进大会。据了解,上海专门制定了营商环境改革3.0版方案,以及加强投资促进32条举措。

上海市发改委主任马春雷表示,好的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城市的竞争力和生产力。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上海要瞄准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指示要求,再推出122项改革举措,努力把上海打造成为高品质营商环境的表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月3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新闻发布会。据贵州省投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鲁建介绍,贵州省将采取四大措施推进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二是强化统筹协调,推动配套措施抓紧出台;三是对标先进地区,以评促改推进优化;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记者从1月6日召开的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月1日,由安徽省政府颁布的《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正式施行。

据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介绍,《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共7章67条。在市场主体、在市场环境,在政务服务,在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此外,北京市《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立足破解企业共性难点,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黑龙江省政府制定的《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对营商环境监督活动考评办法、案件处理、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很多与《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正在陆续出台。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环境 营商 条例 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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