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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首都民营剧场品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2020年01月13日 16:47 | 作者:北京市政协委员樊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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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及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戏剧产业逐渐成为文化消费主流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民营中小剧场蓬勃发展作出的贡献,北京民营小剧场已成为戏剧人才培养、弘扬中国文化、原创IP孵化、观众市场培育的重要文化产业湿地。但与首都文化发展不匹配的是,民营剧场生存超过十年的少之又少,难以形成有影响力的剧场品牌,对比欧美发达国家有百年历史的民间品牌剧场数量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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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小剧场数量及活跃度是各个国家文化繁荣的风向标,是所在地文化软实力的体现,发达国家的民间剧场之所以成为国际知名的百年品牌与所在国家和地区对剧院立法保护是密不可分的。

北京很多民营剧场、民营院团、在苦心经营起来后没有几年就逐渐消失,分析其主要原因是运营剧场的场地保障问题,民营文化公司是轻资产型的企业,没有可建剧场的物业产权,用来做剧场的场地大都是租赁国有资产闲置的物业,比如西城区的鼓楼西剧场、东城区的蜂巢剧场以及坐落在宣武门西北角由老旧四合院升级改造成的“繁星戏剧村”,北京民营剧院演绎内容丰富、票价惠民、深受市民百姓的喜爱认可,但物业租赁合约到期就面临产权方是否续约或租金上涨能否承受继续经营的困境,如曾经在北京深受观众喜爱的北剧场、木马剧场、麻雀瓦舍等,现如今都是应为场地租赁问题已经消亡。

剧场、艺术家与观众是鱼和水的关系,也是催生高度戏剧文明和培育观众的阵地,需要剧院经营者与艺术家和观众长时间建立情感纽带,再好的剧场品牌也经不起搬家换地的影响,北京的民营剧院要形成品牌良性发展并为首都的四个中心建设做出贡献场地保障至关重要,阵地不能失守。

北京作为首都承担着全国文化中心的使命,肩负着引领全国文化发展的示范区建设的作用,北京市非常需要具有活力与社区民众紧密连结的民营中小剧场的品牌的存在。民营剧场相比国有院团经营剧场,生存起来更困难,形成有影响力的品牌就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更应该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去保护首都民营剧场品牌的可持续性发展。

作为北京市政协委员,针对本提案,有如下建议: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出台相关法规对运营良好且形成品牌的民营中小剧场的物业使用权加以保护。


编辑:杨岚

关键词:剧场 民营 品牌 繁星戏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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