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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老弱病残群体兜底保障力度

2020年01月14日 09:44 | 作者:刘洋 王双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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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1月14日电(记者 刘洋 王双)《礼记》里说:“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如何在当代实现这一美好愿景?1月13日,在湖南省两会召开期间,省政协委员黄乐就加大对老弱病残群体兜底保障力度建言。

黄了

“老弱病残群体最迫切地需要公共性基本服务保障和普惠性基础民生兜底,这个群体也是国家扶贫政策解决最后一公里贫困的底层代表。 ”长期扎根乡村,黄乐对底层弱势群体的需求有着最为直观的了解与感触。在她看来,尽管近年来国家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针对贫困群众的保障政策措施有了明显改善提高,但由于老弱病残群体基数大、情况杂、变化快等诸多原因,导致兜底保障水平依然偏低,落实仍较疲软。一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仅靠政府救济救助资金,生活难以为继。

黄乐建议,扩大残疾人福利政策的覆盖面。科学整合及优化调整现有资源和政策,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等更大领域融合社会服务资源,带动社会力量更加积极的参与扶弱助残项目。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适度扩大救助供养的对象范围和适度增加特困人员的帮扶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强力推进现有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确保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和护理补助政策实现实质意义上的落地开花。

此外,还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全面落实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针对疾病的特殊性、对象的多样性,探索“分类救助”的灵动方式。加大城乡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力度,做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针对特困群体进行技能培训、教育帮扶,帮助他们就业创业,把“等靠要”的思想变为“冲拼争”的干劲。动员有人力需求的企业对特困群体指导培训、安排上岗,并可纳入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范围,为特困人员自力更生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确保这些贫困弱势群众通过兜底保障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提高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黄乐说。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兜底 老弱病残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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