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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先任:“春节服务费”需平衡好各方利益

2020年01月19日 17:27 | 作者:戴先任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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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消费服务费”,不能成为商家乱涨价的借口。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随着春节临近,部分快递员即将返乡过年,顺丰、韵达、申通等各大快递公司近日陆续发布春节服务公告,将启动春节服务模式。其中,顺丰、韵达明确表示春节期间将加收服务费,以保障服务质量。

随着网购的兴起,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快递行业,快递早已进入了千家万户,成为公众生活的重要部分。就算在春节,社会对于快递也有巨大的需求,甚至比往日的需求更为旺盛,比如要置办年货,如过年不能回家,给老家的亲友捎去小礼物拜年等。

而以往临近春节,不少快递小哥也返乡过年了,春节快递出现停运,快件往往就会造成大量积压,这就影响了用户及时收到自己的快件。而近年来,各大快递公司开始开启“春节服务模式”,今年也是如此,纷纷表示春节期间不打烊。

快递行业“春节不打烊”,从消费者利益角度来看,显然有利,而对于快递公司来说,正是因为春节有旺盛的市场需求,他们在春节期间仍然提供服务,才会有更大的利润。而且现在各行各业竞争激烈,企业“春节不打烊”,更有利于增强消费者黏性,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塑造,可谓互惠互利。

快递行业启动春节服务模式,一些快递公司明确表示春节期间将加收服务费,在春节期间,劳动力成本就大大提升,快递小哥、商家在春节期间仍不休息,加收合理的服务费,就是对他们的必要补偿。同时,加收的服务费也要处于合理区间,要能明码标价,不能乱收费、胡乱加价,要能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不仅是快递行业,很多服务行业都会在春节涨价、加收“服务费”,这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春节消费服务费”,不能成为商家乱涨价的借口,要打击乱收费、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所以,一方面需要快递公司等用人单位能够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在春节期间也不能“打烊”,要能对这些“春节不打烊”的企业加强监管,这样才有利于保护好劳动者权益。另一方面,还需要监管部门对春节回收“服务费”加强监管,让加收的“服务费”能够处于合理区间,保护好广大消费者权益。

通过规范市场秩序,让“春节服务模式”、春节市场能够运行在法治正轨,让“春节服务费”处于消费者、商家、劳动者等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上,平衡与照顾到各方的正当利益,找到各方利益的最佳“契合点”,消费者、商家、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才能得到有力保护,从而才能实现各方共赢。(戴先任)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春节 快递 各方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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