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要闻

国家林草局:撤回并注销相关许可证

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

2020年02月28日 15:1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 王硕)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对本区域所有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机构,开展一次彻底检查整顿。对已取得许可证,并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许可证件或文书,并一律停止为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各项要求,国家林草局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要制定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列明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建立科学评估机制,经审核确认来源合法、符合法定条件的,方可予以批准,并须在批准文件中明确要求申请人依法接受检验检疫。同时,要加强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后续监管,坚决杜绝假借合法渠道从事非法交易活动和食用的行为。

国家林草局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主动配合市场监管、网络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市场上摆卖食用野生动物的摊位、门店、野味餐馆等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关闭、查封,对网络发布的食用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和其他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广告一律依法予以清除,对违法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加大查验追踪力度,加重处罚,切实有效阻断非法交易链条;并建立有奖举报机制。

此外,国家林草局将重点加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调整进度,积极推进《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修订,抓紧制定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用标识等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野生动物 林草 国家 食用 草局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