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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共享员工”模式 打好就业保卫战

2020年03月17日 15:33 | 作者:李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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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员工”模式最初由盒马鲜生联合餐饮行业的西贝、云海肴、探鱼、青年餐厅等餐饮品牌企业发起,很快合作范围拓展至餐饮、酒店、影院、百货、商场、出租、汽车租赁等企业。

“共享员工”模式在国际上已经很流行,在国际用工标准中称为“灵活用工”。不只是餐饮、酒店、商场等消费类服务企业应对疫情的一种暂时性举措,从长远看更可能代表了未来跨行业员工灵活就业的一种趋势。因此,政府应顺势而为,规范引导这种模式的有序发展。

一是出台“共享员工”相关规范条例,就“共享员工”模式合作的相关企业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约定,以及管理制度、保障措施、法律风险与责任归属等的明晰,以引导这种模式在发展中不断成熟。

二是积极搭建“共享员工”平台。建议可搭建跨省域、省域内、行业内三个层级的“共享员工”平台,其中跨省域的共享平台应与员工健康码异地互认等联动机制相互协同;通过打造员工共享平台,汇集企业和员工的信息和需求,及时推出“企业灵活用工招聘活动”,并结合各地线上“春风行动”“云招聘”等招聘服务,为“共享员工”的需求企业、供给企业以及有意愿就业的员工提供精准对接,并通过线上服务简化用工流程,帮助企业快速达成用工协议,让员工尽快上岗。

三是帮扶与监督企业严守疫情防控底线。通过“共享员工”模式复工复产的企业,涉及员工从暂时歇工企业向“用工慌”企业的流动,政府帮扶与监督企业严守疫情防控底线显得尤为紧要。一方面,合作企业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各自对于上岗员工疫情防控安全保障的责任,严把上岗员工身体健康门槛;另一方面,应在当地政府实行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的“双统筹”下,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强化部门指导、属地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督促企业严之又严做好上岗员工入口关、排查关、隔离关,坚决避免交叉感染,严守疫情防控底线。

(作者系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大学经贸学院教授、博导)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共享员工 企业 模式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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