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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设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制”

2020年04月01日 19:20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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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建设项目复工核查方式等工作事项的通知》(京建发〔2020〕79号)。通知明确,建设项目复工由区住建、区卫健、属地街道(乡镇)三方现场核查方式,优化调整为“告知承诺制+事后监管”。

通知强调,从即日起,疫情防控期间,凡已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且自查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签署《施工现场复工自查承诺书》,通过网上提交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即可复工。较之前的由施工单位在自查合格后提出复工申请,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组织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街道(乡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三方同意后方可复工,减少了复工申请和三方现场核查等环节。

通知要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复工自查承诺书后,及时将复工项目告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街道(乡镇),并在建设项目正式复工后3日内,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复工上岗率等进行检查。

据了解,为有效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满足劳务人员居住需求,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调整了疫情期间施工现场劳务人员住宿标准。通知明确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8人。施工现场不具备设置新进场职工分区居住观察的,可按照分楼栋、分楼层、分房间等方式满足分区居住观察要求。对不具备设置发热职工隔离医学观察用房的,可以由其上级公司在本区其它工地统筹设置,或由所在区纳入本区集中隔离用房予以保障。


编辑:杨岚

关键词:复工 建设项目 北京 实行 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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