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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铁元:河湖长怎么抓好落实?

2020年04月10日 16:33 | 作者:赵铁元 |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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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态环境部通报,2019年全国共有57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80%,其中辽宁本溪,黑龙江鹤岗,江西九江、新余,四川资阳,贵州遵义的消除比例为0。以0分的成绩上交答卷,不能不让人深刻反思各级河湖长的职责履行问题。确保河湖长制发挥作用,笔者认为需配强河湖长班子,充实河湖长制力量,增强示范引领,同时提升河湖长抓落实的能力。

随着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推进,河流和湖泊治理有了责任主体,对河湖整治和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笔者调查发现,在个别地区河湖长巡河时存在“被忽悠”的问题。比如,属地不敢正视问题,设计规划巡河路线和勘察点位,提前将污水口堵好,甚至放优质水入河道,人为制造河道治理一片大好的场景。本该在巡查现场发现的问题被掩盖了,属地对正确的指导意见表面接受,但却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转化为行动,对指出的问题敷衍整改和被动应付。

河湖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是落实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河长办负责总体协调,由联系部门负责协调日常工作。但履职过程中,工作冲突多、精力集中不够、机制运行不顺、抓落实力量不足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为此,需为河湖长配备辅助领导力量,围绕目标任务和重难点问题,健全运行执行机制,调整补齐落实节点。据报道,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推行双河长制度,每条河道设立两名区级河长,通过高位统筹、双向抓手、相互促进、共担责任,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笔者认为,不能仅靠河湖长个人影响力抓落实,不能光赋予职责不配备队伍力量,双河长制是充实河湖长制领导力量的有力举措。除了补充领导力量外,还应针对河湖特点精准制定“一河一策”,结合年度或阶段重点工作任务配强专项副河长,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挂职河长办领导。

“上边千根线、下边一根针”,具体抓落实关键在基层一线,也需中间环节补位发力。破解河湖长落实力量多头交叉问题,应充实优化河湖长抓落实的队伍。当前,各地普遍存在主体单位推而不动、凭经验抓工作,力度大了落实不了,力度小了不起作用,反馈速度慢,传导压力和落实任务打折扣,河湖长巡查指出问题长期不销号等现象,部分河湖长宁愿自己亲自去抓落实。对此,笔者建议,应逐级增强河湖长制抓落实的队伍,结合河湖治理特点和工作需要有针对性配备执法监管、工程项目、水环境整治、监管督察、科研攻关等力量,职务不在于高低而在于有精力和能力去抓落实。同时,结合志愿者和公益活动配备市民河长、学生河长等。党政机关开展关爱河湖党员志愿者活动,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

河湖治理的主体职能部门要善于“弹钢琴”,将不同任务分解到有落实能力的具体单位和个人,完善河湖长、河长办、党政机关、治水企业和社会力量的共治模式,构建河长牵头、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河湖长制工作单位理应成为攻坚力量,带着问题去、带着成果回,逐项削减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担当意识,区分好职责定位,各级干好各级的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曾有地方在四级河长联合巡查时,队伍庞大、车辆和人员众多,现场发现少量垃圾,只要都动动手就可解决的事,却要现场通知属地落实。属地落实固然没有问题,但上级部门如能主动作为,既是对自身和下级的言传身教,也是履行职责主动担当的表现。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河湖 湖长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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