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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委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0年04月30日 18:5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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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青岛4月30日电(记者陈小艳 王晨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近日,青岛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

《意见》指出,要强化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将其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把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为重大工作任务进行研究部署。政协党组要肩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要大力支持政协工作,进一步形成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合力。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制度。要强化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突出专门协商机构主业主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为青岛确定的“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等战略目标,聚焦市委中心工作,突出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两条主线,在推动青岛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丰富协商形式,注重协商形式和载体创新,打造“智慧政协”工作品牌。加强民主监督,提高政协年度协商计划中民主监督议题的比例。健全协商规则,提高协商实效。

《意见》强调,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把凝聚共识作为政协重要职能,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创新凝聚共识载体,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做好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凝聚共识工作,促进大团结大联合。健全政协对外交流机制,讲好中国故事青岛篇章,提高青岛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要强化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完善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党委和政协领导同志定期到民主党派走访等制度。完善政协履职工作制度,改进政协系统联系指导工作方式,健全市政协与区(市)政协联动机制。

《意见》要求,要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主动投入到凝心聚力第一线、决策咨询第一线、协商民主第一线、国家治理第一线的生动实践中。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全面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加强对委员的管理服务,落实《青岛市政协委员退出和暂停履职办法(试行)》。要强化政协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探索具有政协特色的党建工作机制,巩固拓展政协党建工作创新成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要求,积极推进流程再造,促进政协机关工作进一步提升。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为标准,建设高素质政协机关干部队伍。

编辑:李泽杰

关键词:政协 工作 人民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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