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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植物被农林两家抢着管理? 民革党员提出将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合并统一管理建议

2020年05月26日 13:58 | 作者:张原 李宁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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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部门来进行。但农业和林业分别管理存在一定弊端,不仅严重浪费行政资源,而且极易造成管理混乱。”日前,民革党员、天津科润蔬菜研究所副所长李素文提出相关建议。

李素文提出,两家保护办公室所管辖负责的植物种类交叉重叠,如桃(Prunus persica(L.)Batsch.)申请新品种保护农业农村部受理,而桃花(Prunus persica)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受理,不仅严重浪费行政资源,而且对外极易造成混乱,对政府部门在国内外形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由于两个办公室并存,加之新品种保护方面的国际交流频繁、合作机会多,动不动就两家一起派人出国,这就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

李素文认为,目前由林业管理的方面编制有限人手匮乏,工作很难开展,在实质审查阶段过多依赖专家,与国际上通行的审查员独立审查原则背道而驰,不仅带来更多的不合理和不公正,而且加大财政负担(每次实审的现场考察需选派三个专家和一位审查员,所有的差旅费加专家费全由财政买单,算起来有时单一新品种的审查成本就高达1-2万元,不计成本实属浪费。)

“农林两家的审查标准和具体要求很多时候难保一致,也给外界造成混乱无序。加之人为干扰较多,常常出现明显不符合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的极端情形,影响很坏。”李素文告诉记者,参照国际上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同一个办公室统一管理(只有美国,种子植物品种保护在农业部;而无性繁殖新品种实行植物专利制度,在商务部的专利商标办公室内),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又是一个整体,建议按照国际上通行作法,国家将由农林两家的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合并,划归农业农村部管理,便于与国际接轨、交流。这样,政府部门可以统一对外,避免对外界形成的混乱;理顺关系后,也可以避开诸多的交叉和重叠,减少同一个植物被农林两家抢着管理的乱象;降低行政开支,有效节约行政资源,为建设简政高效的政府机关做出应有贡献。


编辑: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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