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收代表:应系统规划治理农村人居环境

2020年05月27日 00:36| 作者:张春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张春莉)“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为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硬化、美化、绿化、亮化等设施不断完善,治理工作有成效。但是,目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上蔡县朱里镇拐子杨村党支部书记张全收表示。

张全收坦言,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缺乏总体规划和系统实施,盲目跟进一刀切;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缺乏长效监管,集中整治后无法长期保持;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缺乏约束机制,对群众的约束和管理束手无策。目前对损坏人居环境的人和事的约束和管理,就仅仅依靠一张没有任何强制力的村规民约,教育方式欠缺,管理手段疲软,乡村干部只能是你扔我捡、你毁我建,周而复始、民怨沸腾。

为此,张全收代表建议系统规划治理农村人居环境问题。

首先,搞好系统规划,一村一策,杜绝一个模式全复制。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既要坚持高标准,又要保持农村生态原貌,绝不是把农村变成城市。平原和山区、农村和社区等基本条件不一样,设计整治方式不能一刀切,推进方式上不能搞复制。

其次,搞好顶层设计,城乡统筹,让全社会资金资源回流农村。城市要反哺农村绝不是空喊口号,在乡村振兴中政府要出台实实在在的政策,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资金资源保障。

再次,搞好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稳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治理。农村排水管网、坑塘治理、垃圾清运、硬化绿化等项目实施不能急躁冒进,要成熟一个村实施一个村验收一个村,集中有限的资金资源,真正实现农村的绿、亮、美和生态宜居、治理有效。

第四,搞好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为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治理提供法制保障。城市市容管理有章可循,农村环境治理也应该出台法规条文,这样才能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长效。 

编辑: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