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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2年底前建设18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0年06月10日 17:00 |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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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联合印发《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到2021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设置均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要求,具备为发热病人及时开展传染病筛查的能力。

2022年底前建设18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方面,《计划》提出,到2022年底前,要构建多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在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学校等场所建设完善监测哨点。构建覆盖全市传染病专科医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的传染病动态监测系统,整合各类医药服务信息,实现病例和症状监测信息实时汇集,开展系统化分析并具备预警功能。

此外,要求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门诊建设。2022年底前,建设18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发热筛查哨点的改造建设、人员培训和运行管理,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预警报告能力,加强发热患者的源头管理,降低传播风险。

规划建设佑安医院新院作为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计划》提出,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规划建设佑安医院新院,作为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在强化传染病专科特色基础上,加强综合救治以及多专业协调能力。完善“3+2”传染病医院布局,充分发挥地坛医院在呼吸系统传染病救治、佑安医院在消化系统传染病救治、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在传染病综合救治方面的优势;将中日友好医院作为外籍患者救治的备用定点医院;将小汤山医院作为战备救治基地,日常作为临床培训基地、康复基地及体检筛查基地。

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

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转换为应急设施预案,以及临时可征用的公共建筑储备清单。公共建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依法可临时征用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等场所。新建的体育场馆、剧院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兼顾应急救治和隔离需求,预留转换接口。到2022年,各区有1到2处公共建筑可在应急状态时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或后备救济救灾场所。部分人防设施可作为战备防控物资储备库。

开展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等标准化建设

《计划》明确,对市属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改扩建或新建,建设集接诊、化验、影像、观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发热门诊,配备符合规范标准的检验、影像、急救、核酸检测设备。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安贞医院、宣武医院等6家医院6个院区改造以及友谊医院、朝阳医院等9家医院11个院区建设。压实属地政府及医院主体责任,到2021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设置均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要求,具备为发热病人及时开展传染病筛查的能力。2022年底前其他类型二、三级医院全部完成发热、呼吸、肠道门诊规范化建设,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保障制度

《计划》指出,要针对紧急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探索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制度相适应的财政补助机制。优化重大疫情医疗救治的医保支付机制,在紧急情况下,将相关救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体就医就诊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医疗保障作用。

必要医用物资储备量 满足30天以上需求

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方面,《计划》提到,建立京津冀区域应急物资生产联保机制。加强区域协同,在京津冀区域内布局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研发、生产、物流全链条产业集群。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到2020年底,市、区、医疗机构三级医用口罩、防护服、检测试剂等必要医用物资储备量满足30天以上需求。到2022年底,各类物资储备能满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1至3个月的需求。


编辑:刘畅

关键词:医院 建设 发热 救治 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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