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

筑牢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

——民主党派成员建言加强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2020年06月28日 11:31 | 作者:王恺强 马寅秋 | 来源:团结报团结网
分享到: 

本报记者 王恺强 马寅秋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疫情防控执法机制,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

法律法规是组织开展公共卫生防治体系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有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在内的30多部与公共卫生防治体系有关的法律,它们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也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短板和不足。

如何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广大民主党派成员积极建言,为法律法规更好护航疫情防控工作支招献策。

◆存在空白、弱项、短板 亟须进一步健全完善

“我国现有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仍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有的法律法规条款过于原则抽象不利于操作,有的滞后于社会发展。”谈及当前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农工党上海市委会原副主委张喆人这样说道。

张喆人认为,突发传染病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法律责任部分有些条款存在处罚过轻、违法成本低、警示作用不强、操作性弱等情况。有的法律法规之间的规定则存在矛盾冲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民盟湖南省委会主委杨维刚多次围绕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治建设开展调研。

“当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具针对性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但作为行政法规,其效力层级不够。”杨维刚说,一是适用范围没有全覆盖;二是立法权限不足,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为隔离传染病患者,有时必须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此类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

今年4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的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沈春耀指出,这次疫情暴露出立法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法律上仍有空白、弱项、短板,缺乏全覆盖和硬约束、硬条款,有些法律规定相互衔接不够,甚至出现矛盾,确有系统进行修订、完善的必要,需要制定一个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指导推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启动立法修法工作 为疫情防控提供强大法治力量

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调整工作的相关情况。他表示,立法计划调整时增加了有关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内容,主要包括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统筹考虑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而事实上,早在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就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制定了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

对此,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立法机制,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展现了疫情防控中强大的法治力量。

“在立法修法过程中,要切实体现新发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构建人类与动物和谐的生命共同体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并强化各相关法律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民盟河北省委会副主委杨玉成说道。

张喆人则建议,要建立瞒报谎报疫情信息的追责机制,加大对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

据观察,各地近期也陆续计划部署公共卫生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工作。

记者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了解到,北京市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计划,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加强和完善北京市公共卫生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度建设;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已启动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专项工作,将累计制定修改30部法规;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作的《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

◆加大普法执法力度 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法律的生命力与权威性在于实施,破解执法难是搞好疫情防控的关键。” 杨玉成建议,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成绩来之不易,今后的预防显得更为重要,尤其要从源头上预防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各项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在抓好立法修法工作的同时,不少民主党派成员也认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并做好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杨维刚发现,从实际调查来看,落实情况不理想,一是学校对传染病预防教育落实不足;二是群众性卫生活动缺乏对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普及。

农工党河南省委会主委高体健也表示,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暴露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问题,特别是卫生应急健康素养教育不够深入,公众缺乏基本的防范意识、知识和技能,不健康生活行为方式还比较普遍,部分民众还产生了焦虑恐慌心理等问题。高体健呼吁,要进一步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

以非法食用野生动物陋习为例,杨玉成建议,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使大众彻底改掉非法食用野生动物陋习,营造全社会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同时,要鼓励公众参与立法执法监督过程,并积极推动进教材进课堂,创新宣传普法方式。

对于执行难的问题,杨玉成则提出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强化执法监督、从严惩处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明确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不同法律的执法主体与责任,解决管理权限交叉重叠、权责不清的问题;建立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监管权力清单与失职追责机制;各级人大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对执法不力或违规执法行为的追责力度等建议。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公共卫生 立法 法治 疫情 法律法规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