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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瓦罗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涉华谎言与事实真相

2020年07月22日 07:16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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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7:中国囤积物资造成全球防疫用品短缺

中国从一个大型个人防护用品净出口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净进口国,囤积了包括超过20亿个N95口罩在内的个人防护用品,导致米兰、纽约等地的医生和护士面临防护设备致命短缺。

事实真相:中方始终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开展抗疫国际合作,并竭尽所能为其他国家提供抗疫医疗物资。

◆截至7月19日,中国政府已经或正在向153个国家和4个国际组织提供抗疫援助;地方政府、企业和民间机构、个人通过各种渠道,向15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捐赠抗疫物资。中方还积极发挥产能优势,及时开放医疗物资市场和出口渠道。

◆3月1日至7月12日,中国累计出口口罩1066亿只,防护服7.7亿套,护目镜1.7亿副,呼吸机15.8万台,检测试剂盒3.9亿人份,红外线测温仪5909万件。防疫物资出口规模呈明显增长态势,有力支持了相关国家疫情防控。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3月1日至7月14日,中国向美国提供逾232.95亿只口罩,5.71亿双外科手套,2.76亿套防护服,2906.89万副护目镜,11525台呼吸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9日,中国有关省区市、机构以及企业已经向美国有关州市捐助了超过1177万只口罩、50万盒检测试剂、33.96万双医用及其他手套、14.68万副护目镜等医疗物资。

◆中国没有限制医疗物资出口。中方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等政策措施,不是为了限制出口,而是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质量监管、规范出口秩序。

◆中国有创呼吸机产能有限,有些零配件来自国外且供应不足,企业都在按照市场化方式与进口方洽谈,中国政府从未限制其出口。

谎言8:中国大量出口劣质防疫物资

中共用有缺陷的病毒测试套件和个人防护设备充斥西班牙、土耳其、荷兰、捷克和美国等市场。当西方国家指出产品缺陷后,中共不是纠正产品缺陷问题,而是将责任归咎于“使用不当”。

事实真相: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医疗物资质量安全,对出口的医用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特别注重对防疫产品的认证,严肃查处冒用认证标志、虚假宣传认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疫情暴发以来,中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等规定,严格控制医疗物资产品质量,规范出口秩序,出口相关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资质,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中方与包括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的各国认证注册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中方支持有资质、有信誉的企业对外出口,并在生产、运输、清关等各个环节为各国来华采购和企业有序地出口提供便利。有的国家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提出商业采购需求,我们就此推荐获得中方监管部门认证、有生产资质的出口企业与外国采购商沟通协商。据了解,外方采购商没有反映通过上述渠道采购的物资有质量问题。

◆据商务部统计,3月1日至6月底,中国通过市场化采购方式向194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了防疫物资。其中82个国家和地区政府、8个国际组织通过官方渠道与中方企业签署258批次医疗物资商业采购合同。

◆在国际社会携手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中方帮助别国的心意是真诚的。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个别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精神,及时予以合理解决,但我们希望有关问题不被政治化解读。同时,我们希望有关国家政府和采购商选择获得中方监管部门认证、有资质企业的产品,在产品标准等方面与中方企业充分沟通。

◆希望外国采购商能够仔细核对产品用途和使用说明,以及这些产品是否与本国市场标准兼容,特别要防止非医用防护产品用于医疗用途,避免急中出错。如果市场上确实出现了个别问题,建议双方企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精神充分沟通,依照合同约定,按照商业化、法制化、市场化原则予以解决。

◆进口国家和地区对进入本国市场的医疗物资进行质量把控是国际惯例。在中国严把出口产品质量关的同时,也希望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进口环节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同时在使用中严格按照产品适用范围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很多国家在中国市场采购医疗物资,其中绝大多数产品质量合格。部分问题源于采购不当或中外在生产标准、产品适用环境方面存在差异,另有部分问题源于外方相关机构未严格遵守物品使用规程等因素。

谎言9:中国窃取美国特效药专利

尽管中方在1月15日的贸易协议中承诺不窃取美国知识产权,但1月21日,武汉病毒研究所还是对瑞德西韦申请了专利。而该药实际是由美国吉利德公司所开发出来的治疗方法。中共的目的很明确:破坏美国专利权。

事实真相:根本不存在所谓中方“窃取”美方特效药专利、破坏美国专利权的问题。

◆1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对瑞德西韦抗新冠病毒申请了新适应症的发明专利,只是将该药物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一种使用专利,与其化学成分、生产等无关。吉利德公司已经在中国和美国为瑞德西韦申请化合物专利、制备方法专利,以及将其用于治疗非典、中东呼吸综合征的使用专利。后两种使用专利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申请的将其用于治疗新冠肺炎的是同一类型的专利,都源于有关机构对瑞德西韦药物针对某项病症的研究。

◆下一步,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申请的专利获批,由于瑞德西韦的制造专利仍属于吉利德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的使用专利在实施中仍需要吉利德公司对其基础专利的授权。中方并不能随意生产该药物,根本不存在所谓中方“窃取”美方特效药专利、破坏美国专利权的问题。

谎言10:中国窃取新冠疫苗资料

尽管中共在美中第一阶段贸易协议中已经承诺停止窃取美国的知识产权,5月13日,联邦调查局和网络安全与基础设施安全局发出警告,称与中共有联系的黑客正试图窃取美国和其他外国公司开发疫苗的知识产权。

事实真相:在研发新冠病毒疫苗的过程中,中国是积极的贡献者和成果分享者。

◆1月12日,中国疾控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组序列信息,在全球流感共享数据库发布,全球共享。连美国也曾承认,其最早的疫苗研发项目得益于此。中国还建立国际合作专家库,同有关国家开展疫苗研发、药品研发等合作。

◆自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要加强疫苗研发工作,为疫情防控贡献科技力量。习近平主席在第73届世卫大会上郑重承诺,中国新冠疫苗研发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将作为全球公共产品,为实现疫苗在发展中国家的可及性和可担负性作出中国贡献。在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再次承诺,新冠疫苗研发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愿率先惠及非洲国家。

◆中国在疫苗研发上进展明显。截至7月2日,我国已有8个疫苗获批开展临床试验,分别为:1个腺病毒载体疫苗、4个灭活疫苗、1个mRNA疫苗和1个重组蛋白疫苗在国内开展Ⅰ/Ⅱ期临床试验,1个重组蛋白疫苗在国外开展Ⅰ期临床试验,占全世界开展临床试验疫苗总数的四成。其中4个新冠病毒疫苗已经完成Ⅱ期临床试验阶段性揭盲,预计近期其他技术路线疫苗也将相继获批开展临床试验。我国科研攻关团队按照灭活疫苗、基因工程重组亚单位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减毒流感病毒载体疫苗和核酸疫苗等5条技术路线,共布局了12项疫苗研发任务。从全球层面来看,首个启动Ⅱ期临床研究的新冠疫苗在中国,首个进入Ⅱ期临床的新冠灭活疫苗也在中国,陈薇院士团队还发布了全球首个新冠病毒疫苗的人体试验结果,得到《柳叶刀》主编理查德·霍顿的高度评价。总体来说,中国的疫苗研发进度与国外持平,部分技术路线进展处于国际领先。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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