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一解丨字里行间读懂《民法典》系列(二)
社会团体法人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为社会团体法人。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像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社会团体 体法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