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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恒福决定逮捕

2020年08月03日 09:36 |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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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恒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恒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王亦凡

关键词:浙江省 朱恒 恒福 人民检察院 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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