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则是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从而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因为不同的法律行为产生的后果不同,在法律上,有必要区分有效的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行为;还有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中间地带”,如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当然也会有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民法典对不同的法律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以图示之。
编辑:付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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