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一问一答 一词一解 一案一说 委员导读 读典互动 委员说法

首页>专题>委员读书>委员谈民法典>委员说法

法,源于“灋”,从水、从去,喻指平、直、正!

2020年08月29日 15:2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4月23日,全国政协委员读书活动正式启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初,全国政协社法委开通“学习民法典”读书群,组织委员在群内学习、讨论、交流。

本期,我们分享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在群内的发言内容——“法”“律”“法律”的字义理解。

微信图片_20200820172443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 


1

中文里的“法”“律”“法律”

中文的“法”字,来源于“灋”。许慎《说文解字》解释道:“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灋”字由“水”、“廌(zhì)”、“去”三部分构成。水,喻指执法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要像水一样平。蝄,独角兽,中国古代传说中一种能“别曲直”的神兽。在原始时代,“廌”是人们裁断是非曲直的工具。争议当事人谁被其触,谁就是败诉者,就是应当受到制裁的“不直者”。去,其本义为出走、了解、离开,后引申为去除、驱除等惩罚的意义。古“法”字的创制,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早期的法律意识,蕴涵着古代圣贤对法的认知与期待,即在法律面前要人人平等,执法一定要“平”、“直”、“正”。

在古代,“法”、“律”、“刑”三字通用。古代文献中,称法为刑,如夏之禹刑、商之汤刑、周之吕刑,等等。李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改刑为法。商鞅变法,又改“法”为“律”。《唐律疏义》更明确指出:“法亦律也,故谓之为律。”许慎解释:“律,均布也。”“均布”是古代调音律的工具,把律解释为均布,说明律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是普遍的、人人遵守的规范。至于把“法” 和“律” 连用,作为独立合成词——“法律”,是近现代以来的用法。清末民初以后,“法”与“法律”经常并用。

2

西文中的“法”与“法律”

在西文中,除英语中的law 同汉语中的“法律”对应外,欧洲大陆的各民族语言中都用两个词把“法”和“法律”分别加以表达。比如拉丁文的jus和lex,法文中的droit和loi,德文中的Recht和Gesetz,意大利语中的diriirro和legge,西班牙语中的derecho和ley,等等。

西方的“法”除有“法”的含义外,还兼有“权利”、“公平”、“正义” 或“规律”、“法则”等内涵;“法律”主要被理解为人们依主观意志和认识而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

在西方法文化传统中,人们将“法”与“法律”明确区分。法是指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而法律则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法律规则,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法律 ,喻 喻指 法, ,源


人民政协报政协号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