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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药品、避孕药等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保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暂行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提出,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与新冠肺炎治疗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用药、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等将纳入申报范围。
暂行办法明确的这八类药品为: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此外,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可以调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陈晶)
编辑:杨岚
关键词:药品 纳入 八类 基本 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