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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扶持重点 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能力

2020年10月13日 10:35  |  作者:陈晓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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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从调查来看,近些年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很快,平均每个村多达6-7个,但总体发展质量还不高。因此,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和带动能力,是“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

建议针对不同农业产业、不同经营主体、不同生产环节,重点采取以下扶持措施:

一是重点扶持“粮棉油”生产性服务组织,提高为农户服务的能力。“粮棉油”大田生产的规模化,一直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难点和重点。据统计,目前全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总面积已达15.1亿亩次,其中粮食托管服务面积占57.2%,深受农民欢迎。因此,应在现有农机服务、植保服务、供销服务的基础上,扶持引导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向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方向发展,支持服务组织根据农民意愿广泛开展单项、多项或全程托管的服务。

二是重点扶持“果蔬茶”农民合作社,提高农产品的营销能力。应在政府各类农村冷链物流、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中,优先安排“果蔬茶”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扩大投资规模和范围,提高建设补助标准,力争在几年内使每个生产基地、每个农民合作社都具有产品清洗、分级、包装、预冷、转运的能力。同时,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电商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的营销,对受消费者欢迎的品牌,鼓励地方政府给予奖励,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绿色优质的菜篮子产品。

三是重点扶持“畜禽水产”龙头企业提高规模化养殖的能力,引导“畜禽水产”龙头企业下决心建设好原料基地,提高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构建较为完整的现代产业体系应成为政策扶持的重点。可以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与村社、农户合作,运用信贷保险工具,通过政府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企业承贷或担保,在符合环保和防疫要求的条件下,规划建设养殖小区和养殖基地,农户出劳动饲养保底分红,企业提供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防疫、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回收等服务,让农户、企业合作双赢,促进我国规模化养殖水平大大提升。

四是重点扶持“乡村旅游”村,提高集体经济组织公共服务能力。应整合各方资源,制定统一规划,结合农村“村村通”“厕所革命”和环境整治、电网通信设施改造等工程行动,在村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发挥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管理运营的功能作用,集中把“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公共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遍,拓宽进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建好停车场和公共厕所,改善用电通信条件,完成生活垃圾和水体整治,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带动乡村振兴。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编辑:秦云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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