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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企“创新之火”添“知识产权之油”

2020年12月11日 09:43  |  作者:吴志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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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创新成果的市场运营状况。然而,我们常常在现实中看到,许多民营企业吃过不少涉知识产权的苦头。最近,一些民营企业家在接受人民政协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生态,不仅需要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到位,把法律、政策真正落地,还需要企业变被动为主动,参与到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生态的建设中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能力。

■■侵权易发多发

民企期待高水平保护

美国总统林肯曾经说过,“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添上‘利益之油’”,强调了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带来巨大经济利益,对激励企业和个人不断自主创新有积极的作用。

回天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正是得益于公司对知识产权有所储备和管理。该公司始终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胶粘新材料领域拥有先进的知识产权体系,其中专利251个,商标118个,实用新型55个。先进的知识产权体系已成为这个企业在国内外行业领先的根本保障。

这些年,该公司报请司法部门查处了“福莱”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罪、“无锡回天”停止侵犯著作纠纷拒执罪、上海浦东某假冒注册商标罪等案件。这些案件均属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均提前介入、指导侦查,为案件的成功侦办起到了关键作用,很好地保护了公司的知识产权。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回天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章锋对案件的结果十分欣慰,对于处理案件的过程,章锋则颇多感慨,甚至还有些挠头。

“近年来,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凡事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距离高水平保护还有一定的距离,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法律维权还存在诸多困难。”他说。

举证难、侵权事实认定难。知识产权无形性、侵权行为隐蔽性、侵权事实难以固定等多种因素,还有企业发现知识产权侵权和保护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企业法律维权举证难最为突出。

侵权事实判断难。知识产权案件侵权判断的专业性强,侵权人刻意规避侵权,改头换面侵权的情况比较普遍。

案件审理周期长。由于取证难等原因,案件从起诉到判决,周期很长,有的案件几年都判不下来,影响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即使能够赢得官司,也常常丢了市场。

赔偿额度低。不少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赔偿金额偏低,保护力度不大。虽然司法机关也在逐步加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但章锋认为还要再加大实施力度。

维权成本高。企业一旦涉诉,就将投入巨大成本,聘请律师、调查取证、委托鉴定、参加诉讼等均需支出费用。

对此,章锋表示,民营企业希望贯彻落实好中央出台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见,尤其要突出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一是适当降低侵权人获利或权利人损失的证明标准,减轻权利人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二是完善诉前禁令制度,包括简化禁令程序、降低禁令申请门槛等,使权利人能快速维权。三是司法机关采取一些措施,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保护措施。他还提出,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由于民营企业自身能力有限,民企希望能得到更好的法律援助。

章峰还谈到一个企业都深恶痛绝的现象:“一些企业的核心技术、管理人员被恶意‘挖走’,这些行为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企业很难以自身能力去发现和固定竞业限制人员的竞业行为,造成维权困难。”

恶意挖墙脚,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有专家指出,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依照刑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规制,这也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和激励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避免不正当市场行为的出现,还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应对经济结构大幅转变时代层出不穷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对实践需求做出回应。

■■防患于未然

风险管理要前置

好医生药业集团是以药业为核心的大型企业集团,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好医生品牌在医药大健康领域创立、存在、发展已经30多年。说起企业遭遇的侵权事件,公司董事长耿福能十分感慨。

好医生品牌成长的20多年时间里,企业并没有遭遇到知识产权方面的骚扰。5年前,某大型企业为了在医药大健康领域投资布局,在好医生商标上添加其他元素,开始抢注以好医生为核心标识的商标。“虽然我们最终胜诉,但还是导致我们所属的3家工厂因案件流失客户,订单减少,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了。”

这样的损失虽然心痛,但好医生毕竟是大型民营企业,这些损失对企业的影响有限。推己及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耿福能对中小微企业很担忧。他举例说:“我看到过的,一个商标案历时10多年,对于维权方来说,在漫长的维权时间内,可能还没有等到维权结果,就已经死掉。对侵权方来说,通过‘耗’的方式,合理合法地赚取巨额非法收益,就算是最后法院判决侵权,维权方获得的赔偿连维权成本都覆盖不了,而侵权方却赚得盆满钵满。”

耿福能的感慨并非个案,事实上,中小微企业因为侵权案而倒下的并不少见。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30日对外开放日期间,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曾指出,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或是依赖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主动执法,或者是等到侵权发生后被动参与司法诉讼。总体上,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主动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与能力严重匮乏。

耿福能则认为,企业随时都有可能遭遇各类不同的知识产权风险。企业不论大小,只要有创新性的核心技术,就一定要提前布局,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将损失降下来。

这些年,好医生药业集团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耿福能总结了三个方面的经验:第一,把知识产权看作企业最重要的资源,通过知识产权自我保护促进企业长久发展。第二,在商业合作中注意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要搞好合作方的背景调查,确定其有权使用相关商标,确定专利使用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第三,积极开展侵权行为预警处理。

章锋的观点与耿福能一致。他认为,民营企业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企业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学习掌握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和技能,建立起适合企业自身情况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郭禾的看法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除了依赖于国家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市场环境外,更重要的是需要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将其纳入企业经营与发展的战略之中,通过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来主动谋求或维持市场竞争优势。

编辑:秦云

关键词:企业 知识产权 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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