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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启动商会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

2020年12月11日 09:44  |  作者:张原 李宁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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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规范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日前,天津市政协委员、天津市工商联副主席苑庆彬针对制定商会法律法规提出相关建议。

“商会是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主体。”苑庆彬告诉记者,天津市商会组织近年来迅速发展、不断壮大,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供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加强行业自律、扩大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他向记者提供了一组数字:截至目前,天津市工商联系统所属各级商会组织共计501家。据不完全统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天津全市各级商会中共有1926家会员企业累计捐赠款物3.3亿元。因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并作出重要贡献,天津市湖北商会、市青年商会、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商会等16家商会组织,受到全国工商联通报表扬。

在苑庆彬看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商会组织的建设发展水平与中央的决策部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需求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破解。从立法规范商会发展的角度看,商会立法比较滞后。去年,《安徽省商会条例》经十三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二次审议通过,成为全国省级人大制定的首部商会条例。但在全国层面,商会地方性法规立法方面的探索并不多见。

鉴于此,苑庆彬建议,各地要加快启动商会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明确商会作为单独一类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理顺商会与各方的法律关系,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促进商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提供必要的法治保障。

编辑:秦云

关键词:商会 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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