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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2020年12月11日 10:50  |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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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是江苏省连云港市参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落实江苏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四大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期,是建设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国际性海港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

连云港面对单位产值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单位产值污染负荷高、土地开发强度高、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发展现状,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全民共建共享为基础,全面落实责任,全面管控源头,全面治理修复,全面提升手段,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促进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在建设开创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的同时,推动连云港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将生态环境打造成连云港市的核心竞争力。

■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十三五”期间,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多措并举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2019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地区。

丰富生态文明创建成果。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个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两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56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街道)和39个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国际生态“绿旗”学校8所,国家级绿色学校9所,省级绿色学校128所,省级绿色社区17个,绿色创建居全省前列。

加大绿盾行动力度。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照部省交办的6007个遥感数据疑似问题点位,核查确定77个点位并督促整改到位。

扩大生态红线范围。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全市划定15类77块生态红线区域,陆域保护面积1728.18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3.18%。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成生物多样性调查试点,划定自然保护地29个,总面积达4万余公顷;实现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区域全覆盖,陆续发现“鸟中大熊猫”的震旦鸦雀等3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

稳步推进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扎实推进公园城市、农业公园建设,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地29个,总面积达4万余公顷,林木覆盖率和自然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28%和51%以上。

■ 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三五”期间,连云港市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及15条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水体,Ⅴ类和劣Ⅴ类水体断面数分别较2015年减少3个、4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为63.6%,较2015年上升9.1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水污染物分别较2015年削减15.2%、15.9%、11.1%、11.5%。

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1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千吨万人”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完成环境整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达到98.85% 。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充分发挥河长、湾长、管长、断面长制度效能,完成城市建成区13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散乱污企业取缔、两灌化工园区企业整治关闭等工作,完成91家“十小”企业取缔和425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强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全市13个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均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全市累计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1.7万吨/日。完成6个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现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夯实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91个试点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建成717个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累计建设城镇污水管网约1400公里,50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总能力达83万吨/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完成禁养区内607家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全市1743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完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83%;大力推进土地流转、秸秆离田及种植业结构调整,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建立完善全市河长制工作机制,自2017年起连续3年河长制工作成绩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出台全市生态河湖“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系统推动水生态环境修复。成功创建宿城水库水利风景区、连云港渔湾水利风景区。完成东排淡河、玉带河等市区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实现“普通综合治理”向“生态清洁小流域”转变。

加大石梁河水库综合整治力度,成立国营采砂公司,结束水库30年无序采砂历史,清退砂场106家,收回滩地360万平方米。推进开展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工程,成功入选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投资30亿元建设55公里环湖路和300公顷10万株生态涵养林。

■ 空气环境质量两项指标超额完成

截至11月11日,连云港市PM2.5浓度3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5%;空气优良率81.6%,同比提高10.0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已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2016年-2019年,连云港市PM2.5浓度分别为46微克/立方米、45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持续保持下降趋势,且每年均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在全省率先建立空气质量“点位长”制度,压实县区、镇街大气污染防治属地职责。全市共整治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166台,4家钢铁厂及65蒸吨以上的锅炉均实现超低排放;重点行业289家企业完成VOCs整治;255家企业完成清洁原料替代。实施降尘治车。全面供应国六标准汽柴油,港口及内河航运码头基本实现岸电全覆盖,市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93.66%,居全省前列;推进扬尘污染管控“大数据分析”报警系统建设,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监控实现市区全覆盖。2016年-2019年未出现因秸秆焚烧导致的污染天气。市区50个镇街建成PM2.5监测设备,省内首家实现市区镇街监测全覆盖,在建东海、灌云、灌南38套空气监测乡镇站点,年底前实现全市各乡镇/街道全覆盖;全市各乡镇建成459套高空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实现全市24小时视频监控全覆盖。

■ 在全省率先建成环保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

“十三五”期间,连云港市投入近50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成环保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环境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智能审批平台及生态环境智能监控平台陆续投用,有力支撑连云港市成为全国首家完成地级市战略环评试点任务的城市。这一平台包括环保GIS一张图、综合查询系统和专题分析系统3个核心系统,初步实现了环境业务数据资源共享和智能分析,同时集成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等20余个系统,初步实现了全市环保系统“一张网”办公。

目前,平台已整合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十一大类36项6000余万个数据,收录全市81个生态红线管理区域、31个海洋信息生态红线管理区域及32条海岸线管理信息,建立多种环境业务分析模型,可以自动完成对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四大类、十项内容的环境业务数据分析及可视化展示。“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持续完善提升环保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水平,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大数据支撑。

■ 生态环境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连云港市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全国较早、省内首家成立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出台“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全市建立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机制和立体式资源环境保护体系。

高标准完善市场激励机制。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物价、财政、城建、信用办5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明确环保信用评级企业差别化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按环保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正式开启。

高效率完成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完成县区局挂牌、班子任命、干部管理权限上收、人员信息系统划转等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行生态环境部门县区局长轮岗交流新机制,全市6个驻县区局、4个园区(板块)分局、6个执法局以及4个县区监测站负责人全部实现异地交流任职。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类人员编制总数达到542个,增幅达17.2%。

■ PM2.5指标达到监测以来历史最优

连云港市截至目前PM2.5浓度3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PM2.5指标达到有监测以来历史最优;空气优良率81.3%,同比提高10.4个百分点。在过去的三个季度,由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与的环境督查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几乎每周都在进行。数据显示,连云港市市级层面排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378项,已完成367项,完成率97.1%,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连云港市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大气管控举措,人防+技防的管控体系逐步完善。为了让这样的监测系统发挥效用,连云港市建立完善了三级“点位长”履职制度,每月通报乡镇大气环境质量,并约谈相关的负责人。截至目前,连云港市已经累计约谈排名靠后“点位长”38名。

为更好地管控城市VOCs,连云港市在6个园区完成44套VOCs自动监测站安装联网,95家企业完成383套VOCs监控装置安装联网;夏季以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依托VOCs走航车开展VOCs走航监测77天,有效地提供了区域VOCs相关数据,为未来实施精准治理提供了数据支持。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多部门联合作战,不断加大对建筑、拆迁工地巡查力度,交办扬尘问题311个。汽车尾气也是连云港市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建成“10+1”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处罚6家环检机构违法行为,维修尾气不合格车辆6356辆。

■ 率先实现战略环评成果转化

“十三五”期间,连云港市开展战略环境评价试点工作,成为首个开展战略环评的地级市,并逐步落实战略环评成果转化,全市生态环境大幅度改善持续向好。

形成“三线一单”制度体系。发布生态环境管理底图,出台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制度、资源利用上线管控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陆域面积提高到22.3%,海域面积由原来的841.85平方公里调增至2058.09平方公里。

建立完善全市化工产业负面清单制度,推动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加快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初步实现向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高质量、高效益转变。建成以建设项目环评智能审批平台为主线、生态环境智能监管平台为协同、环保大数据资源中心为数据支撑的“一个中心,两个平台”的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

■ 建立健全固体和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体系

连云港市“十三五”期间加大危险废物处置整治力度,强力推动危险废物处置重点项目建设,协同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快速提升处置能力。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由0.9万吨/年提升至12.29万吨/年,处置能力增长12倍,满足全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目前正在推进两个3万吨/年焚烧项目建设。

与2016年年底危废库存量相比,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危险废物库存量削减14%、70%、90%,超额完成省厅“减存量、控风险”目标任务,持续保持低库容状态,目前暂存危废0.3万吨,今年通报削减率全省第一,达到90.6%。全市规范化考核连续五年达标,今年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为100%,产废单位抽查合格率为96.66%,处于全省第一梯队。

连云港市投资16.26亿元提升废物处理“四个能力”,建立完善全市固体和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体系。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得到全面优化。

■ 综合防控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十三五”期间,连云港市综合防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采取多举措防范风险,达到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稳定、核与辐射安全生产,连续五年实现“零事故”。抓好核电外围辐射环境监督监测系统稳定运行,系统数据捕获率多年连续保持100%,走在全国前列,每年报送数据147万余个,远远高于国家90%要求。

综合运用专项检查、突击夜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实时掌握化工企业和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品单位的放射源,建立动态清单,形成安全动态管控机制。全程安全收贮治理废旧、闲置放射源。推进废旧放射源送贮工作,实现废旧放射源安全送贮率100%。

完成万年达金属制品等公司共13枚废旧放射源的收贮,并将放射源安全送交国家指定放射性废物库。两次修订《连云港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开展辐射应急人员培训及应急装备的维护保养,组织或参与6次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参加辐射环境监测专项大比武获得省级和全国团体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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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云

关键词:核心竞争力 连云港 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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