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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不能“掉链子”

2020年12月14日 17:26  |  作者:李章新 李明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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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是农业的根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随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纵深推进,贫困山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但笔者在湖北省一些山区调查时发现:现在农村水、电、路、网等老大难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但以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水塘、小水渠为主的“五小”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还是在吃老本,不少地方塘干、堤垮、渠毁、站坏、水不通,一遇天干雨涝,田地大幅减产,影响农民增收,影响脱贫成色。

走访时发现,某山区县的一个村原有大小水塘37口,现在仅有4口能正常蓄水,其他33口都是干塘。究其原因,一是土地承包到户后,农村土地条块化、分割化、无序化与土地管理使用松散化、自主化、放任化,使过去农村一些创造性、实用性、有效性兼顾的管护措施已不复存在。二是农村所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由于缺乏系统性规划,配套性、功能性、实用性不够兼容,造成农业生产取水和人畜生活用水矛盾加剧,有的地方出现了耕地撂荒现象。三是农田水利设施因年久失修、人毁水毁十分严重,放水与管水脱节,利用与管护失衡。

要想把饭碗牢牢攥在农民自己手中,就绝不能让小农水在乡村振兴中“掉链子”“拖后腿”。为此建议:

把修复水毁、补塘、修堰、固堤、淘井、维修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巩固精准脱贫成果的重点项目,一并安排部署,一体配套建设,一同检查落实,实现农业生产取水就近方便、农民生活饮水就地优质。

要采取“项目扶持、地方配套、群众自筹、社会融资”多轮驱动的路子,切实用好上级专项水利建设资金,落实好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激活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既要集中整合捆绑项目,将农村土地复垦、农业抗旱救灾、地力补贴、农田水利建设等资金汇聚,也要通过“众人的事与众人商量”的办法,充分调动当地受益人群参与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要深化农村农田水利设施要素改革,采取拍卖、承包、租赁、转让等方式,推动项目工程建后管护由行政管理型向社会服务管理型、市场带动管理型、经济自立管理型转变。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落实落细县乡村三级责任,坚决防止“豆腐渣”“半拉子”工程出现,确保建设监管一处、盘活用好一处、作用发挥一处、农民受益一处。

(作者单位湖北省竹溪县政协)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农田水利 建设 设施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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